Noncognitivism in Ethics(Mark Schroeder)
概述
本读书笔记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概述,旨在整体把握文本;第二部分是详述,是在阅读过程中为能跟上作者的思路而按文章顺序进行的琐碎梳理,也为日后能够快速回到文本以及方便引用所整理而成。
本次的概述部分尝试用小论文的形式呈现出来,结构和论证更紧凑些。但由于本书属于综述性书目,所以呈现出来的概述部分还是偏重抽出来的“丝”和剥出来的“茧”。
本书主要是介绍了伦理学中的非认知主义进路,其中在此之下又可分细为为三种路径:早期非认知主义、表达主义、混合型理论。
一、非认知主义的理论动因
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就是哲学核心领域涉及道德主题时所产生的问题,其中哲学的核心领域包括形而上学、认识论、心理哲学和语言哲学,当这些领域涉及道德主题时,就产生了相对应元伦理学问题:即道德形而上学问题、道德认识论问题、道德思想问题和道德语言问题。用更通俗地话来说,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道德问题关乎什么?我们是怎么知晓这一点?我们何以能谈论它?我们何以能思考它。【元伦理的四个核心问题】
对元伦理学的这些核心问题的回答有两种答案:一种是认知主义的回答,认为每个核心问题都有一个为真的预设,即道德问题确实关乎某些事物。也就是说,我们对元伦理学核心问题的讨论都预设了道德问题确实关乎某些事物。另一种是非认知主义的回答,否认在讨论这些核心问题时存在这样一个为真的预设,即认为道德问题无关乎任何事物。【避开核心问题】
既然非认知主义否认道德问题关乎任何事物,而道德问题又确实存在,那么非认知主义总要告诉我们道德问题是在讨论什么吧。对此非认知主义给出的回答是,道德问题最重要的是对动机问题的讨论,而这是道德问题和非道德问题的最大差异。以道德信念为例,当我们相信我应当做某事时,我们往往就具有了付诸行动的动机。而对于非道德信念而言,并不会产生特定的动机,例如我相信商店有卖甜甜圈并不会给我任何动机。需要注意的是,哲学家们对道德信念和非道德信念之差异进行了大量的讨论,其中比较经典的看法是认为二者属性两种不同的心理态度,二者具有不同的适配方向,道德信念具有世界匹配心灵的适配方向,而非道德信念是心灵匹配世界的适配方向。(地图目标隐喻、科斯嘉德采购员和侦探隐喻、休谟动机理论(动机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动机问题】
因此,我们可以将非认知主义的理论动因归结为两个方面:(a)避开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b)聚焦于元伦理学的动机问题。【总结理论动因】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与言说者具有相似理论动因的言说者主观主义(speaker subjectivism),它们都认为应该避开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并聚焦于动机问题,二者所不同的只是非认知主义否认道德问题关乎任何事物,而言说者主观主义认为道德问题只关乎我们自己的心理状态。这就导致了二者不同的语义学理论,非认知主义(表达主义)认为道德语句的含义表达了(express)诸如不赞同这样的心灵状态,而报告了(report)诸如不赞同这样的心灵状态。通常来说,由于二者相似的理论动因,且表达主义能更妥当地处理言说者相对主义所面临问题(模态问题和分歧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非认知主义是从言说者脱胎而生,并最终取代了后者。【相似理论动因的言说者相对主义】
Ps:非认知主义=关于道德非描述论+建立与动机的联系=非认知主义;表达主义隶属非认知主义,致力于为动机内在主义提供一种更简洁的解释。
二、早期非认知主义及弗雷格-吉奇问题
(1)早期非认知主义
早期非认知主义又被称为是情感主义,其代表人物是艾耶尔和史蒂文森。
(a)其中艾耶尔认为对于理解语词的含义来说,知道语词关乎什么并非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艾耶尔认为“bad”这一道德语词表达的是一种不赞同。一个形象的例子就是,在艾耶尔看来,“偷钱是错的”的含义等同于“偷钱!!!”,“错的”=“!!!”。【艾耶尔】
(b)然而,史蒂文森的看法相对来说,没有艾耶尔这么极端。他认为对于理解语词的含义来说,知道语词关乎什么并非是「充分条件」。更直白的说就是,语词关乎什么(即语词的描述性部分)属于语词含义的一部分,但语词的含义不止步于此,它还包括一些其他的用法(创造影响)。其实,史蒂文森的这种看法属于混合型理论的一种,因为其理论有认同认知主义理论的部分(语词陈述/报告report事实)。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帮助我们理解史蒂文森的这种混合理论,当我们说“这是好的”时,这不仅报告了言说者赞同什么的事实,而且用来鼓励或激发听众的赞同。也就是说,史蒂文森此种用“bad”一词来「引发」不赞同。【史蒂文森】
早期非认知主义理论并非是凭空设想的,其理论是建立在对真值条件语义学的反驳上。真值条件语义学认为对于理解语词的含义来说,知道语词关乎什么是「充分且必要条件」,此种理论很容易就满足完整语义学所必须的交流约束和组合约束,之所以能满足交流约束是因为该理论认为语句所交流的是世界其所是,当语句符合世界即为真,这就为语句的交流提供一个客观的判准。而之所以能满足组合约束是因为该理论用语句中的主项作为其对世界的指称,以谓项作为指称的对象,用以界定指称之间的相似性。这就是非认知主义走上与真值条件含义理论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也就是说,非认知主义能够避开核心问题而讨论动机问题,但同时也将面临解释组合约束和复杂句语义属性方面的困难。【真值条件语义学】
艾耶尔和史蒂文森的早期非认知主义面对真值条件含义理论的指责,似乎表现出一幅毫无招架之力的面貌。这主要是由于20世纪30年代,非认知主义还不被大多数理论家所熟知,因此艾耶尔和史蒂文森的论证多使用类比和例子,虽然不严谨但起到了为非认知主义开辟道场的作用。到了20世纪中叶,非认知主义已经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黑尔提出了更为严谨的分析模型。黑尔通过对不同语气之间不同语义学含义的分歧,指出了真值条件语义学理论的问题,即无法恰当解释语气所具有的含义。其中黑尔主要是以祈使语气为主展开分析,而为非认知主义提供一种乐观的依凭,即他认为虽然非认知主义还需要许多工作要处理,但至少我们以祈使句为出发点是成功。因此,我们应该对该理论保持乐观,有朝一日,非认知主义也能提供一套与真值条件语义学类似的完备语义学理论。【黑尔规定主义】
(2)弗雷格-吉奇问题
吉奇攻击的靶子是施为主义(performativism),这种立场认为语词的用法就是语词的含义。其中早期非认知主义理论就属于典型的施为主义(艾耶尔认为表达不赞同就是语词的含义,史蒂文森用引发不赞同看作是语词的含义),但吉奇的归纳却很难适用到晚期的非认知主义,如黑尔这些晚期非认知主义都会小心避开吉奇的施为主义。【立靶-施为主义】
但是,即便吉奇的归纳难以覆盖所有非认知主义理论,但也反应了非认知主义所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组合约束问题,即如何用复杂句的各组成部分的含义而来说明复杂句的含义。而组合约束问题之所以被吉奇称为是弗雷格-吉奇问题,是因为其前辈弗雷格就是通过语句的语力(force)和内容的区分,满足了组合约束问题,而这让吉奇意识到了「语义学组合性」这一深层问题。因此,弗雷格-吉奇问题实质性就是组合约束的语义问题。【打靶-组合约束/弗雷格-吉奇问题】
那么问题是如何应对弗雷格-吉奇问题呢?真值条件语义理论很容易就就能满足组合约束问题,其通过提供真值表的方式,使从任何简单句的真值含义,都能得出复杂语句的真值含义。但是,弗雷格-吉奇问题就是为非认知主义量身定制的紧箍咒,而非认知主义又是如何能够破解这一困境呢?非认知主义只能给出一种为乐观态度提供依凭的论证(arguments for license for optimism),这种论证的核心是指即使非认知主义者尚未能发展出一种解决他们所面临问题的方案,但这些解决方案肯定存在,我们对此要保持乐观。至于能支持我们这种乐观态度的依凭就是:我们可以通过展示一些无可争议的现象,它们的表现与非认知主义眼中道德思想和道德语言的表现非常相像,但是它们却能以某种方式克服非认知主义面临的那些问题。例如,黑尔就乐观地认为非认知主义理论也能像真值条件语义学这样,提供一套方法以使让我们知道如何从语句组成部分的含义出发,构造出任何种类的复杂句的含义。其提供的依凭就是通过表明存在复杂祈使句及其逻辑关系,来认为一定存在某种方式使非认知主义者能对复杂句的含义和逻辑关系做出说明。【救靶-为乐观态度提供依凭的论证】
三、表达主义及其问题
(1)表达主义
以艾耶尔、史蒂文森及黑尔为代表的早期非认知主义理论其实在本质上是一种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这种理论认为语句的含义就是它们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作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早期非认知主义】
然而,这不同于自1970年以来在非认知主义进路中崭露头角的表达主义进路。虽然有些版本的表达主义是言语行为理论(即建立语句与它们所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的联系),但对于表达主义的核心理论承诺来说这并非是必要条件,表达主义语义理论的基本立场是建议语句与心理状态之间的联系,即认为道德语句的含义在于它们表达了(express)诸如不赞同这种心理状态。【建立语句与心理状态联系的表达主义】
表达主义相比早期非认知主义所具有的优势建立在其核心理论承诺之上,即建立道德语句之含义与心理状态之间的联系。这使得表达主义在处理道德思想问题和动机问题方面上,都具有很大的优势。(a)非认知主义在否认道德问题关乎某些事物时,仍需要处理的问题是我们我们使用道德语言以及进行道德思考(thought)时是在做什么的问题。早期非认知主义主要是关乎道德语言的,而忽视了道德思想问题。而表达主义理论对道德语句之含义的说明,恰恰是通过说明相应的道德思想之本质而实现的。这是表达主义的一个重要优势。(b)相应地在解决动机问题方面,表达主义也具有优势。解释动机问题需要的是一种关于道德思考的说明,而表达主义直接给出了这样一种说明。早期非认知主义认为只有当你说出(says)应当做什么时,你才有相应的动机。而表达主义的优势在于,只有当你认为(thinks)应当做什么时,你就有了相应的的动机。【表达主义的优势】
(2)来自心灵哲学的挑战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相比早期非认知主义,表达主义在处理道德思想问题上具有优势,但其仍将面临来自心灵哲学的检验。心灵哲学要求我们解释道德思想的本质,而这就给表达主义带来三个难题:
(a)多态度难题(the Many Attitudes problem)。如果非认知主义认为道德思想不关乎任何事物,那么必须回答道德思想究竟是何种思想。那么这就将面临一个严峻的挑战,即我们有很多不同种类的道德思想,例如由相信、想要、希望、疑惑、假设、自豪、害怕等态度所表现的道德思想。非认知主义在说明“相信”这种态度所呈现的道德思想时,都困难重重,更不用说是处理这些所有道德思想,这就是非认知主义所面临的多态度问题。【多态度难题】
(b)同词难题(One Word Problem)。以“相信”为例,非认知主义认为区分了两种相信,一种由“相信”构成非道德语句,此时表达的是一种将心灵匹配到世界之适配方向的态度,这被称为是普通描述性信念;另一种是由“相信”构成的道德语句,此时表达的是一种将世界匹配道德心灵之适配方向的态度。此时产生的问题是,“相信”这一单一语词的含义是如何能够用来讨论两种如此不同的事情呢?这种问题被称作是“同词难题”。【同词难题】
(c)多重种类难题(the Multiple Kinds Problem)。接续同词问题的讨论,非认知主义认为虽然这两种信念虽然具有不同的适配方向,但又具有非常相似的属性。那么新的问题的产生了:既然二者如此相似,为什么非认知主义要将相信这种态度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种类呢?这被称为是多重种类难题。【多重种类难题】
(3)来自语言哲学的挑战——弗雷格-吉奇问题
在应对弗雷格-吉奇的组合约束问题时,早期非认知主义(黑尔)认为我们需要一种方法,以告诉我们如何基于较简单语句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来确定由这些较简单语句所组成的复杂句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黑尔虽未能提供这种方法,但对此保持乐观)。与之相反,由于表达主义的的基本承诺是认为语句的含义在于它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因此,该进路认为需要的方法是能告诉我们如何基于较简单语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来确定由这些较简单语句组成的复杂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非认知主义的基本思路】
以下将以条件句这种复杂句为例,展示表达主义如何满足弗雷格-吉奇的组合约束问题。在讨论表达主义之前,我们需要先展示条件句的语义属性,以此作为对表达主义提供方案的检验标准。(a)条件句能产生有效的假言三段推理,即两个前提“P”和“P→Q”则可得出结论“Q”。当前提的真能确保结论的真时,我们才说该论证有效。(b)不一致属性:当接受有效论证的前提但又否认该论证的结论,这是不一致的。(c)推理许可属性:当一个人接受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这会让你不得不承诺接受它的结论。也就是说,表达主义需要说明的是:如何从P和Q的含义出发,得到“P→ Q”的含义【条件句的语义属性】
换言之,如果用[P]指语句“P”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即“认为P”的状态,[P→Q]则是“认为如果P,那么Q”这样一种心理状态。如果一个人同时处于于[P]、[P→ Q]和[- Q]这三个状态中,会遭受不一致,那么就能满足条件句的不一致属性;如果[P]和[P→Q]这两个状态一起,能够使得一个人不得不承诺状态[Q],那么就意味着能满足条件句的推理许可属性。以下将检验表达主义是否能提供这种符合条件句语义属性的方案。【表达主义成功的条件】
1.布莱克本(1973-1988)
最早提供满足组合约束的表达主义理论家是布莱克本在1973年提出的包含性说明,认为可以将条件句的前提2转换为一种包含性说明:P1对人友好是错的;P2「对人友好是错的」包含「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C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包含性说明】
但这种解决方案太过粗糙且解释力有限,只能适用于有限的例子。并且,由于布莱克本认为描述性语句表达普通描述性信念,而规范性语句表达类欲望态度,因此如果由描述句和规范句同时组成的条件句,则无法满足这种包含关系(会出现范畴错误)。除此之外,这种思路在解释推理许可属性和不一致属性方面也困难重重。【困境】
1984年布莱克本修正了他早期的包容性说明,而是提出一种高阶态度进路(HOA):[P→Q]=DIS([P]&~[Q])。简言之,就是认为条件句[对人友好是错的→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不是直接对于“对人友好”的否定性态度,而是一种对于“认为对人友好是错的,但同时又没能得出结论说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这个对象的否定性态度。【修正-高阶态度进路】
虽然这种进路可以说明不一致属性,但难以说明推理许可属性。也就是说,可以说明接受前提而不接受结论会导致心灵冲突,但无法说明为什么接受前提必须要接受结论。更为根本的问题是,HOA进路实在是太强了,并非所有复杂句都表达的是一种类欲望态度,并且难以区分有效论证和无效论证之间的区别。【困境-过度生成有效论证】
2.吉伯特式语义学(1988-2006)
吉伯特提供的是一种分歧类进路(disagreement-class approach),通过与语句所表达心理状态相分歧的心理状态,来界定语句的含义。例如,[P V Q]复杂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就是「即与你认为P为真时所出心理状态相分歧的心理状态」,「又与你认为Q为真所处的心理状态相分歧的心理状态」。也就是,|[P V Q]=|[P]|∩|[Q]|(用|P|表示与P分歧的心理状态)。【分歧类进路】
这种进路的优缺点都很明显,缺点是这种进路只告诉我们与复杂句相分歧的心理状态,但是它并没有告诉我们这种心理态度到底是什么(Unwin的否定性难题)。这种进路的缺点也是造成其优点的原因:正是由于这种进路没有像高阶态度进路那样为我们提供一种复杂句心理状态的实质说明(建构性说明),因此它可以满足复杂句的语义属性。简言之,吉伯特式语义学以牺牲建设性和解释力为代价,求得了形式上的准确性。【优缺点】
由于吉伯特式语义学难以说明复杂句所表达的具体心理态度,霍根和提蒙斯为解决这一问题就支持一种态度的无穷层序假说。这种进路不再使用简单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来分析复杂句的心理状态,而是认为复杂句所表达的是一种全新的心理态度。但这种进路所面临的问题就是此种进路太过繁琐,需要解释更多的问题。【救靶-无穷层序假说】
不管是吉伯特式语义学,还是无穷层序假说,这些自1988年以来表达主义发展出来应对弗雷格-吉奇问题的进路,都共享着一些相同的本质特征:通过复杂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必须得是什么样子来告诉我们这些心理状态是什么。我们把这些理论放在一起,称之为推理承诺理论。这些理论都在做相同的事,只是各自的做法不同。这种进路的优势就在于通过牺牲建构性说明而获得形式上的完备性。【统称:推理承诺理论】
Ps:补论:表达主义与真和客观性。早期非认知主义认为道德语句不可能为真或为假,但这种断言非常不符合直觉,这会让道德问题变得就像个人口味问题一样,即怎么样都行。非认知主义并非不能讨论真的问题,其可以通过与真理紧缩论的结合来讨论真的问题,即用真来表示同意,用假来表示不同意(真理符合论是以语句是否表征世界为真假判断标准)。也就是说,道德语句可以为真也可以为假。【补论:真与客观性】
(4)来自认识论的挑战——愿望式思维难题
愿望式思维是指:如果仅基于个人欲望中希望事物所是的样子,而形成关于世界样貌的信念,那么这种做法是非理性的。其关注的是对最终结论接受的合理性,而不关心逻辑或有效性问题。但是,表达主义是基于语义属性而认为基于欲望形成关于世界样貌的信念时,这种做法是理性的。这就是表达主义所面临的愿望式思维难题。
对此的回应思路是认为,对最终结论的接受并非是基于前提所表达的类欲望态度,而是还存在其他描述性证据支持对最终结论的接受。
四、混合型理论
混合型理论认为道德语句的含义由两部分构成:普通描述性内容和多出来的东西。其主要是借助侮辱语模型而为非认知主义解决弗雷格-吉奇问题提供乐观态度的依凭。认为当我们使用某种种族侮辱语“***”时,不仅具有描述性内容而且还表达出类欲望状态。例如,“艾尔是个***”,该语句不仅指出了艾尔属于该侮辱语指向的种族(描述性内容),而且表达了对该种族的某种类欲望态度。【混合型理论】
由于混合型理论认为语句的含义包括描述性内容,这部分观点与认知主义理论的看法基本相似,这就使得混合型理论可以使用这部分描述性内容解决非认知主义所面临的挑战,即仅凭语句中的描述性内容就不会引发分歧问题、可以说明有效论证的语义属性,并且不会产生愿望式思维问题。【优势】
混合型理论认为语句的含义包括描述性内容,这是和表达主义的差异之一。同时,还存在一个差异就是:混合型理论认为语词所表达的是完全相同的类欲望态度。例如,在表达主义看来,“偷窃是错的”和“说谎是错的”表达的是不同的态度,前者是对此偷窃行为的态度,后者是对说谎行为的态度。这两句话之所以含义不同,就在于他们表达的是不同的心理状态(不同的类欲望态度)。但是混合型理论认为:这两句话之所以有不同的含义,是因为它们的描述性成分不一样,而二者所表达的类欲望态度却是完全一样的,这种态度不是仅针对偷窃或说谎而言的。这就使得混合型理论很好解决弗雷格-吉奇问题。【与表达主义的差异】
但是,混合型理论虽然可以克服非认知主义所面临的问题,但代价是丧失了非认知主义所具有的优势,也就是说混合型理论难以避开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并且由于其处理道德动机问题与认知主义的处理方法完全相同(保证语词表达的是相同类欲望态度,会预设与认知主义相同的经验假设),这就导致其丧失了非认知主义在处理这些问题的优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混合型理论并非与认知主义处理道德动机问题优势完全相同,其还有一点微弱的优势在于其能说明动机内在主义的概念真理。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人因认为“偷窃是错的”而产生不去行窃的动机这一现象,混合性理论可以声称动机能够由“错的”的一词含义推出,而根据认知主义理论这只是一个经验事实。【劣势】
结语
无论是最初的非认知主义还是当代的表达主义,驱动它们的根本问题不是弄明白道德语词的有何含义的计划,而是弄明白在一般意义上什么是说明道德语词含义的最佳方式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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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述
第一章元伦理学问题
(一)元伦理学是什么
形而上学、认识论、心灵哲学和语言哲学是「哲学的核心领域」,而当这些哲学的核心领域所涉及的是道德主题的问题,那么就是元伦理学问题。
也就是说,元伦理学关注的道德形而上学及认识论问题、道德思想和道德语言方面的问题。
(二)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
1.形而上学与认识论
【道德形而上学问题】——道德问题是关乎(about)什么的?→如果认为是关乎道德的,那么道德又是什么东西?(科学似乎难以有助于我们获得道德问题的答案)【道德认识论问题】——我们是怎么知道我们关于道德的知识的?(感官似乎难以帮助我们获得答案)
Ps:「我怎么知道」和「我是否知道」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2.心灵与语言
“你怎么能够谈论它”是语言哲学的问题,“你怎么能够思考它”是心灵哲学的问题。
我们能够谈论和思考的事物,绝大多数都是我们已经直接或间接亲知的(acquainted),这种直接或间接的亲知方式是事物能够成为我们所思所想对象的重要方式。例如,我们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间接亲知了凯撒、通过我对巧克力的描述,你亲知了巧克力。
但是,问题是我们很难想象是否对错是如何是我们能够亲知的对象。
3.核心问题及回答
①问题
元伦理学的四个核心问题就是:道德问题关乎什么?我们是怎么知晓这一点的?我们何以能够谈论它?我们何以能够思考它?
Ps:这四个问题来自于道德形而上学、道德认识论、关于道德语言的哲学、关于道德思考的哲学,也就是哲学的“核心领域”在应用于伦理时产生的四个分支。
②回答
认知主义:认为每一个核心问题问题都包含了一个为真的预设,即道德问题确实关乎某些事物。【认知主义】
非认知主义:否认这些问题存在为真的预设,即道德问题根本无关乎任何事物。基于此,我们就不需要回答这些困难的核心问题。
Ps:在哲学的其他领域也会出现和元伦理学领域中类似的思潮:一些哲学家也像元伦理学家为避开元伦理学中核心问题的预设,而论断道德问题其实无关任何事物一样。这些思维模式被称为是非描述论(nondescrptivism),即某一主题的问题其实不关乎任何事物,也就是它们不“描述”任何东西。【非认知主义/非描述主义】
(三)动机问题
1.动机问题是非认知主义的理论动因
接受伦理学非认知主义的两种理由:(a)独立于特定领域,即通过拒斥核心问题的预设来避开核心;(b)聚焦于特定领域,即关注作为元伦理中最重要的动机问题。
2.道德信念与动机
道德信念不同与其他种类的信念,往往涉及付诸行动的动机。即当我相信我应当做某事,往往具有付诸行动的动机;而当我相信一些非道德的一般事物的状况时,并不会产生特定的动机,例如我相信商店有卖甜甜圈。
动机内在主义(motivational internalism)认为道德信念与动机之间存在特殊联系。动机外在主义认为(motivtaional externalism)认为道德信念与非道德信念之间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因此与动机没有什么特殊联系。
3.道德信念与非道德信念
问题:道德信念与非道德信念是否有区别?
最有影响力的答案是:道德信念与非道德信念属于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前者与动机之间存在特殊联系,而后者没有。
①地图和目标的隐喻
非道德信念是关于某些事物,它们就像地图,可以告诉我们相关地形的情况(地形就是非道德信念所关乎之物的隐喻)。
道德信念更像是我们的目标,是地图上我们想要抵达的目的地。
基于此,非道德信念并不对应任何它们激发行动去做的事情,因为即使我们知道地图上的位置,接下来做什么仍取决于我们试图抵达的目的地。而道德信念意味着你把特定目的地作为目标,因此对应某件它们激发行动者去做的事情。
②休谟式动机理论
有些心理状态就像关于世界的地图,另一些则像我们行路所向的目标。这种看法有时被称为休谟式的动机理论(The Humean Theory of Motivation),因为休谟在十八世纪就描绘出了这幅画面。
③采购员和侦探隐喻
有时会用另一个隐喻来描述本质上和这幅画面一致的看法,那就是适配方向(direction of fit)。也就是说,有些心理状态是尝试与世界相匹配,另一种心理状态则尝试让世界与自己相匹配。这两种心理状态之间的区别就像是采购员的购物单和侦探的记事单之间的区别:采购员按照购物单来购物并放入购物车,而侦探则跟踪这个采购员并尝试记录都有什么被放入了购物车。
两个人的单子都与购物车上的东西相匹配,但侦探是通过改变自己的记事本来匹配车上的东西,采购员则是通过改变购物车上的东西来匹配自己的购物清淡。
【总结】道德信念/非道德信念与动机
「非道德信念」就像侦探的记事本,其适配方向是“将心灵匹配到世界”的,因为这些信念试图去匹配世界之所是,即去描画出世界的图样。
「道德信念」却与动机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系,因为它们就像采购员的清单,其适配方向是“将世界匹配到心灵”,也就是说,道德信念试图让世界来匹配它们自己。
这些隐喻性的说法,提供了一幅粗略的画面,而不同的理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丰富它。
(四)伦理学的非认知主义
上述回答「道德信念与动机问题」的最有影响力策略,认为道德信念并不描绘任何事物的图样,因此会进一步认为道德信念无关任何事物,这与道德的非描述论殊途同归。
因此,关于道德的非描述论因与动机问题之间的关系,而被称为非认知主义。
表达主义隶属非认知主义,认为不应该为核心问题而忧虑,而致力于为动机内在主义提供一种更简洁的解释。
第二章 非认知主义转向
1.情感主义
早期非认知主义被称为情感主义(emotivist),主要有艾耶尔(Ayer)和史蒂文森(Stevenson)。
【艾耶尔】认为:知道一个语词关乎什么。对于理解该语词的含义(meaning)来说不是必要条件(例如,“错”这一道德语词像是某种特殊的感叹号,或某种“反感的特殊语句”)
【史蒂文森】认为:知道一个语词关乎什么对于对于理解该语词的含义来说并不是充分条件(语词不仅仅是陈述事实,而且其主要用法是创造影响。例如,“这是好的”不仅是报告report言说者赞同什么,而且用来鼓励或激发听众的赞同)
2.真值语义学
真值条件语义学(true-conditional semantics):认为知道一个语词关乎什么,是理解该语词含义的充分必要条件。
语词含义理论(语义学)的两个期待:(a)交流约束(communicative constraint),语义学理论能够帮助我们解释语句之含义所传达的实际交流或其他会话目的。(b)组合约束(compositional constraint):即便很多语句我们从未见过,但可以基于语句的组成部分和组成方式来理解该语句的含义。
真值条件语义学很容易满足该要求:(a)满足交流约束:语句所交流的是世界其所是,语句符合世界则为真。 (b)满足组合约束:名称(name)是它所关乎的东西(即指称),而谓词(predicates)是关于它们所命令或指称的对象,用以界定指称的相似性。
因此,语句的含义在于使它成真的含义(符合世界),而语词的含义在于该词所关乎的事物。
这与非认知主义不同,非认知主义认为一个完整的含义理论要做的更多,含义必须直接从我们如果使用语词那里得到说明。
3.黑尔的规定主义(prescriptivism)
不同语气(moods)之间具有不同的语义学含义,而真值条件语义学理论无法恰当地解释语气所具有的含义。有陈述语气(indicative)、祈使语气(imperative)、疑问语气(interrogative),其中祈使语气适合提出建议或命令,“好”与祈使语气同源,表示推荐(commend)。
简言之,艾耶尔用“bad”表达不赞同;史蒂文森用“bad”一词来「引发」不赞同,而黑尔将“good”用于荐许。
【总结】20世纪30年代,非认知主义还不被大多数所熟知,因此艾耶尔和史蒂文森的工作多使用类比和例子来进行论证,这虽然不那么严谨,但起到了为非认知主义开辟道场的作用。到了20世纪中叶,非认知主义已经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黑尔提出了更为严谨的分析模型。
非认知主义传统的共性是:(a)将道德语词的含义与非道德语词区分开来;(b)避开元论学中的核心问题,并帮助我们解决动机问题。
这一传统始于奥格登和理查兹(Ogden and Richards),「经由艾耶尔和史蒂文森→到达黑尔」,「再从黑尔→到布莱克本」,「并从史蒂文森和布莱克本→到达吉伯德」
第三章 弗雷格-吉奇问题:1939-1970
(1)【树靶】施为主义(performativism)-早期非认知主义
吉奇将「语词用法作为语词含义的理论」称为是施为主义,即这些理论认为“偷钱是错的”是施行x的用法。 (艾耶尔会用“表达不赞同”来替换x,史蒂文森用“引发不赞同”来替代x)【施为主义】
吉奇的归纳是准确的,很多非认知主义都会接受施为主义(例如艾耶尔和史蒂文森),但是晚期更为精致的非认知主义会小心避开吉奇的施为主义。【适于早期非认知主义】
例如,厄姆森(Urmson)认为简单语句也有着不同的施为行为(反讽或开玩笑),黑尔也认为其只是认为包含good的语句「适于」表示荐许,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包含good的语句都是用来表示荐许的。【不适于晚期非认知主义】
(2)【打靶】弗雷格-吉奇问题(组合约束)
1.弗雷格-吉奇问题
虽然吉奇的论证不能成功反驳所有可能的非认知主义理论(如黑尔),但这也反应了非认知主义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如何用复杂句的各组成部分来说明复杂句的含义,即语义组合性问题。这被吉奇称为是“弗雷格-吉奇问题”
Ps:之所以与弗雷格有关是因为吉奇最初没有意识到「语义学组合性」这一深层问题,而弗雷格对语句的力量(force)和内容(content)的区分。就是为了满足组合约束。【弗雷格】
并且。塞尔差不多与吉奇同时给出对弗雷格-吉奇问题的论证,且论证方式相似。【塞尔】
2.真值条件含义理论
真值条件含义理论可以很容易满足「组合约束」,其提供的方法能够从任何简单语句的真值含义,得出复杂语句的真值含义。
①「不/并非」复杂句
以最简单的复杂句为例,“不/并非”的复杂句(“not or it is not the case that”),此时的真值表就为:
P ~P
T F
F T
此种复杂句的语义属性,就是P和~P不能同时为真。
②假言语句
再比如,If...then...这样的语句结构
P1:偷钱是错的
P2:如果偷钱是错的,那么杀人是错的
C:杀人是错的。
这种假言三段论,只有当“偷钱是错的”在两个前提中含义相同,该论证才有效。
(3)【救靶】黑尔-斯玛特论证(the Hare-Smart argument)
黑尔认为非认知主义理论也能像真值条件语义学这样,提供一套方法以使让我们知道如何从语句组成部分的含义出发,构造出任何种类的复杂句的含义。
但是,黑尔并没有为这种方法做出任何严肃工作,也只是建立与祈使句的比较之上,认为祈使句的简单句和复杂句之间也具有逻辑关系。(斯马特Smart也提出了与黑尔相似的论证)
自1970年以来,非认知主义的新贵表达主义开始处理弗雷格-吉奇问题。
第四章 表达主义
(1)非认知主义与言说者主观主义的联系(speaker subjectivism)
非认知主义和言说者主观主义具有相似的理论动因,都认为应该避开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聚焦于动机问题,二者所不同的只是非认知主义否认道德问题关乎任何事物,而言说者主观主义认为道德问题只关乎我们自己的心理状态。
因此,可以说非认知主义从言说者主观主义脱胎而生,并最终取代了后者。
言说者主观主义:“偷钱是错的”=“我不赞同偷钱”
(2)表达主义可以解决言说者主观主义所面临的困境
1.言说者主观主义所面临的两个问题
(a)模态问题(model problem)
模态词就是能够传达出反事实语境的词语,如could、would这样的词。也就是说,一个句子一旦有模态词,那么其真假不取决于actual world发生的事。
通常来说,包含模态词的语句“假如我并非不赞同偷钱,那么「我赞同偷钱」就不会成立”可以反应出反事实的语境。
然而,由于言说者主观主义认为“如果我并非不赞同偷钱,那么「偷钱是错的」就无法成立”,这就使得言说者主观主义无法传达出反事实的意涵,因此这就是言说者主观主义面临的模态问题。
(b)分歧问题(disagreement problem)
按照言说者主观主义,“偷钱是错的”和“我不赞同偷钱”具有相同的含义,这就会导致当A说“偷钱是错的”;B说“当A说“偷钱是错的”时,说的是真的。不过,偷钱不是错的”
这就会导致言说者主观主义无法说明对此的分歧问题。
【总结】言说者主观主义错就错在认为“草是绿的”和“我相信草是绿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就导致了分歧问题;并且,这种看法会认为自己的信念能够影响草的颜色,因此这就导致了模态问题。
2.表达主义的应对之道
言说者主观主义认为道德语句的含义在于他们报告(report)了诸如不赞同这样的心灵状态;
表达主义认为道德语句的含义在于他们表达(express)了诸如不赞同这样的心灵状态,这也是表达主义得名的由来。
根据表达主义,“表达”词只起到一个占位词(a placeholder term)的作用。它意在指出“草是绿的”和“相信草是绿的”这个信念之间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到头来究竟是什么。
(3)表达主义与早期非认知主义的差别
1.作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早期非认知主义
早期非认知主义(艾耶尔、史蒂文森以及黑尔)是希望通过告诉我们「诸如good和bad之类道德语词」被用来做的事情,来告诉我们这些语词的含义。并从「包含道德语词之简单句」被用来做的事情出发,来确定复杂句中道德语词的含义。
这些理论本质上是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即语词的含义就是某种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
2.表达主义建立语句与心理状态的联系
表达主义的一些版本也是言语行为理论,它们认为表达一种心理状态就是在施行某种特定的言语行为。但不能因此就认为表达主义的所有版本都是言语行为理论,因为接受表达主义的根本想法不意味着必须认为表达一种态度是一个言语行为。
因此,表达主义的含义理论不必要把语句和它们所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关联起来。它们所做的是,把每个句子和一种心理状态关联起来。
(4)表达主义的优势
1.兼顾道德思想问题
非认知主义否认道德问题关乎某些事情,而这需要处理我们在使用道德语言时,是在做什么。除此之外,非认知主义还需要回答道德思想是关乎什么的?
但早期非认知主义主要是关于道德语言的,而忽视了道德思想问题。而表达主义理论对道德语句之含义的说明,恰恰是通过说明相应的道德思想之本质而实现的。这是表达主义的一个重要优势。
2.解决动机问题
早期非认知主义认为只有当你说了(says)应当做什么事,你就有了相应的动机。而表达主义的优势在于:只要当你认为(thinks)应当做什么事,你就有了相应的动机。
解释动机问题需要的是一种关于道德思考的说明,而表达主义直接给出了这样一种说明。
【总结】表达主义可以避开言说者主观主义所面临的模态问题和分歧问题。而且还能给出关于道德语言和道德思想的统一说明。
第五章 道德思想
非认知主义在处理道德思想是什么时,所面临的三个问题:
1.多态度问题(the Many Attitudes problem)
如果非认知主义认为道德思想(moral thought)不关乎任何事物,那么就必须回答道德思想究竟是何种思想?
但是,这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就是,我们有很多不同种类的道德思想,这些道德思想都传达出某种态度(相信、想要、希望、疑惑、假设、自豪、害怕),而每一种态度所关乎的就是相应的命题。
【问题】正是由于存在多种多样的道德思想和态度,因此非认知主义必须对每一种可能的态度做出相应的解释,这被称为是多态度问题。
以下将以相信这一态度为例,以表明非认知主义面对这一种态度已经焦头烂额了。
2.同词问题(One Word Problem)
非认知主义区分了两种相信:
(a)普通描述性信念(ordinary descriptive belief)
当P是「非道德语句」时,一个人只有对命题P具有一种将心灵匹配到世界的适配方向(mind-to-world direction of fit)的态度时,“S相信P”才为真。这种信念被称为是“普遍描述性信念”
(b)道德信念(moral belief)
当P是个道德语句时,一个人只有处于一种将世界匹配到心灵的适度方向(world-to-mind direction of fit)的态度,才会相信P。这种信念可以被叫做“道德信念”
例如,我相信偷钱是错的,这表达了一种对偷钱行为的不赞同状态,即具有将世界匹配到心灵的适配方向的状态;我想三角形有三个边,表达的是一种将心灵匹配到世界的心理状态。
【问题】非认知主义不仅需要向我们说明“相信偷钱是错的”是怎么样回事,还需要向我们说明“相信”这个词的含义,以解释为什么一个具有单一含义的语词可以被用来讨论两种如此不同的事情。我将把这个问题称作“同词问题(One Word Problem)”
3.多重种类问题(the Multiple Kinds Problem)
若P是某个句子,且有一人相信P,而另一个人相信并非P,那么这两个人就相互分歧。这被称为是「信念的人际分歧属性(the interpersonal disagreement property of belief)」;
一个人同时相信P和相信非P,这就被称为是信念的人内分歧属性(the intrapersonal disagreement property)
非认知主义认为普通描述性信念和道德信念虽然具有不同的适配方向,但具有相似的属性。
史蒂文森和吉伯特以计划和意图为例,表明非认知主义的类欲望态能够解释分歧,即我们计划今晚在一起,但你意图看电影,我意图听交响乐。
所以问题就是:普通描述性信念和道德信念即然如此相似,为何又能具有不同的适配方向?这就是非认知主义面临的“多重种类问题”,即二者相似,为什么要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第六章弗雷格-吉奇问题:1973-1988
(1)非认知主义解决弗雷格-吉奇问题的思路
在面临「非认知主义含义理论如何能够满足组合约束」的挑战时,
→「黑尔」认为我们需要一种方法,以告诉我们如何基于较简单语句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来确定由这些较简单语句所组成的复杂句适于施行的言语行为。
→「表达主义」(认为句子的含义在于它表达的心理状态),认为我们的需要的方法是能告诉我们如何基于较简单语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来确定由这些较简单语句组成的复杂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
(2)条件句的基本属性
本节将以条件句为例,探究如何给出说明条件句含义的表达主义方法。(当然表达主义还需对每一种复杂句的含义都给出一个适当的方法)
1.条件句的语义属性
条件句的语义属性之一:能产生有效的假言三段推理,即两个前提“P”和“P→Q”则可得出结论“Q”。当前提的真能确保结论的真时,我们才说该论证有效。(“P→Q”是“如果P,那么Q”的简写)。
(a)不一致属性(the inconsistency property),即当接受有效论证的前提但又否认该论证的结论,这是自相矛盾的。
(b)推理许可属性(the inference- licensing propety)。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接受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这会让你不得不承诺接受它的结论。
3.对条件句属性的表达主义转换
用P表示任何句子,用[P]指句子P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即“认为P(thinking that P)”的状态。[P→ Q]则是“认为如果P,那么Q”这样一种心理状态
(a)不一致属性:是指如果一个人同时处于[P]、[P→ Q]和[- Q]这三个状态中,则会遭受人内分歧。
(b)推理许可属性:是指[P]和[P→Q]这两个状态一起,能够使得一个人不得不承诺状态[Q]。
(3)布莱克本的早期尝试——包含性说明(an involvement account)
表达主义需要说明的是——「如何从P和Q的含义出发,得到“P→ Q”的含义」
【树靶】包含性说明
首次尝试对该问题给出一个表达主义解决办法的,是布莱克本(Blackburn)(1973),他给出的是一种包含性说明。
例如:P1对人友好是错的;P2「对人友好是错的」包含「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C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
【打靶】解释力有限
1.只适用于有限的例子
如“P1说谎是错的;P2如果说谎是错的,那么杀人是错的”的例子中就无法适用包含性说明
2.无法适用由描述和道德同时构成的条件句
包含性说明也不能自然适用于「道德-描述」条件句、「描述-道德」条件句、「描述-描述」的条件句。简写为:MD、DM、DD
以「描述-道德」条件句为例:如果圣经上说不要对人友好,那么对人友好是错的。
布莱克本不会接受任何描述行语句包含着接受任何规范性语句,因为描述性语句表达普通描述性信念,而规范性语句则表达类欲望的状态。因此包容性说明对DM语句无效。
3.无法解释推理许可属性和不一致属性。
(4)布莱克本的修正说明——高阶态度进路
(the Higher-Order Attitude approach)
1.【树靶】高阶态度进路
1984年布莱克本修正了他早期的包容性说明,并把修正后的方法称为是高阶态度进路(HOA)
首先,他设想的是一种类似艾耶尔的观点:
(a)对人友好是错的=呸!(对人友好)
(b)[对人友好是错的]=DIS(对人友好)
→也就是,表达出对“对人友好”的不赞同心理状态(disapprove)
(c)[对人友好是错的→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DIS(DIS(对人友好)&~DIS(对陌生人友好))
→这不是直接对于“对人友好”的否定性态度,而是一种对于“认为对人友好是错的,但同时又没能得出结论说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这个对象的否定性态度。
这就是HOA的说明,也就是说“如果对人友好是错的,那么对陌生人友好是错的”这个复杂句表达了一种对于组建这个复杂句的更短句子所表达的态度的“更高一阶”的态度。
也就是说:[P→Q]是对既处于[P]这种状态,又不处于[Q]这种状态的不赞同状态。即[P→Q]=DIS([P]&~[Q])。这就是布莱克本提供的建构性说明。
2.【验算】能否说明条件句的两种语义属性
(a)可以解释推理许可属性,即高阶态度进路认为前提和结论都是一种心理状态,如果仅接受前提而不接受结论,会导致心理状态的冲突,即不理性的(irrational)。
(b)无法解释不一致属性:无法说明为什么接受论证的前提会使得你不得不承诺在实际上接受该论证的结论,而不是仅仅不否认它。
即便修正为[P→Q]=DIS([P]&[~Q])可以解释不一致属性,但这种说明却无法解释推理许可属性。
3.【打靶】鲍勃·海尔(Bob Hale)的反驳
虽然布莱克本的说明,可以告诉我们各种语句的含义,但它告诉我们的内容是错的。
例如,如果你认为“如果圣经上说不要对人友好,那么我爸妈对我撒谎了”,此时你怀着的是一种“世界是某种特定样子”的「普通描述性信念」。但是布莱克本告诉我们的是这句话只是表示对处于某种心灵状态的不赞同。
问题就是:布莱克本的高阶态度进路会认为所有复杂的描述句表达的都是某种「类欲望的状态」,而非表达了「普通描述性信念」。这个结论看起来太强了。
4.罗伊恩(Mark van Roojen)的反驳——过度推广问题
对于试图解决弗雷格-吉奇问题的HOA尝试,最大也最重要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来自马克·范·罗伊恩,他认为HOA说明无法区分有效论证和无效论证,存在过度推广的问题(overgeneralization problem),因此这种解决弗雷格-吉奇问题的进路是失败的。
P1:谋杀是错的;P2a:如果谋杀是错的,那么偷窃是错的;C:偷窃是错的
P1:谋杀是错的;P2b:认为谋杀是错的却不认为偷窃是错,这是错的;C:偷窃是错的。
第一个论证是有效的,而第二个论证是无效的,而布莱克本认为这都是有效论证,P2a和P2b具有相同的的含义。
即便将“错的”修正为表达的是“非理性态度”或其他态度,仍无法区分有效论证和无效论证,这就是罗伊恩所说的过度推广问题。(详见文本)
Ps:1973:moral realism——包含性说明;1984:spreading the word——高阶态度进路
第七章 弗雷格-吉奇问题:1988-2006
一、【树靶】吉伯特式语义学(Gibbardish semantics)
1.概述
如果我们要给出一个满足组合约束的表达主义语义学,那么我们就要给出一种方法,使我们能够在给定输入值[P]和[Q]的时候确定[PVQ]
(a)复杂句P V Q
以复杂句“P V Q”为例,我们用“|[P]|”表示与P分歧的那些心理状态,那么:
|[P V Q]=|[P]|∩|[Q]|
这就是说,如果你认为P或Q为真,那么与你所分歧的心理状态集合包含「即与你认为P为真时所出心理状态相分歧的心理状态」,「又与你认为Q为真所处的心理状态相分歧的心理状态」
(b)复杂句~P
同理可得,关于~P的表达主义语义学要做的事情,就是给出一种办法,使我们可以从给定的输入值[P]出发,确定[~P]。 (详细内容略,没看懂)
【总结】我把这一届通过分歧类进路(disagreement-class approach)发展起来的表达主义语义学叫作“吉伯特式语义学”,这实质上是吉伯特在他关于表达主义的两本著作中所提倡用以应对弗雷格-吉奇问题的进路。(1990,2003)
ps:由于作者对进路的呈现方式不同吉伯特,因此该进路只是吉伯特式的
2.与HOA进路的比较——建构性和解释性的缺乏
(a)吉伯特式语义学的局限性
表达主义解决弗雷格-吉奇问题的正确应对方法是:提供一种方法,使我们可以根据复杂句中较简单成分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来确定复杂句本身所表达的心理状态;然后再用这种方法解释复杂句的语义属性。
从表面上看吉伯特式语义学提供了这种方法,但是它并非真正告诉我们复杂句所表达的究竟是什么心理状态。它给出的所有说明都只是关于[PVQ]和[~P]的确定性描述(definite description),这只是告诉我们[PVQ]只是一种心理状态x,不管x是什么,它都满足|x|=|[P]∩[Q]|。这种进路只是得出,为了正确得出[PVQ]和[~P]的语义属性,这两种心理状态各自必须与什么状态相分歧
(b)与HOA的优缺点比较
b.正是HOW进路提供的实质性说明造成了罗伊恩问题(过度生成有效论证),而吉伯特式语义学由于没有对分歧关系提供实质性说明,因此不会面临罗伊恩问题。因此,吉伯特式语义学以牺牲建设性和解释力为代价,求得了形式上的准确性。(formal correctness)
二、【打靶】否定句难题(the negation problem)
按照表达主义的说明,“偷钱是错的”=表达对偷钱的不赞同;“不偷钱是错的”=表达对偷钱的赞同。
但是安文(Nicholas Unwin)在1999和2001提出了否定性难题,认为“偷钱是错的”有三种否定性表达,即有三个地方可以插入“不/并非”一词:“我不认为偷钱是错的”;“我认为偷钱不是错的”;“我认为不偷窃是错的”
然而,表达主义无法推出在这些复杂句中表达的究竟是何种态度。
三、【救靶】无穷层序(infinite hierarchy)
鉴于这个问题的结构,当代的表达主义理论家们不再尝试通过“P”和“Q”表达的状态所包含的态度来分析“~P”或“P&Q”所表达的心理状态。
他们另辟新路,假定复杂句表达的是新的态度。例如,容忍(tolerance)、双项不赞同(double- disapproval)。“我认为偷窃不是错的”就是对偷窃的容忍态度;“我认为偷窃是错的,且谋杀是错的”就是对偷窃和谋杀的双项不赞同态度。
这种进路,会假定存在着一个由不同种类的态度所组成的无穷层序(infinite hierarchy)。
霍根和提蒙斯(Terry Horgan and Mark Timmons,2006)提出的表达主义语义学进路就明确支持态度的无穷层序假说。
【打靶】这所面临的问题是这需要解释更多的问题,很繁琐
四、【共性】1988以来,都归结为推理承诺理论
(inferential- commitment theories)
自1988年以来,表达主义发展出各种理论进路以应对弗雷格-吉奇问题,虽然这些进路之间有巨大差异,单它们都共享一些相同的本质特征:通过复杂句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必须得是什么样子来告诉我们这些心理状态是什么。我们把这些理论放在一起,称之为推理承诺理论。这些理论都在做相同的事,只是各自的做法不同。
不管是吉伯特式语义学,还是霍根和提蒙斯的无穷层序假设都属于推理承诺理论,这种进路的优势就是可以避开罗伊恩问题,(通过牺牲建构性)而获得形式上的完备性。
【导读】吉伯特(2003,thinking how to live,cha3,4)(1990,wise choices,apt feelings,ch5)
Horgan and Timmons,2006,cognitivist expressivsim,收录自Metaethics after Moore
否定句问题方面,Unwin(1999,quasi-realism,negation and the Frege-Geach Problem)-讨论了布莱克本;(2001,norms and negation:a problem for Gibbard’s Logic)-讨论了吉伯特
Schroeder 2008,being for:evaluating the semnatic program of expressivism,讨论表达主义如何为复杂句的含义提供既具有建构性又具备形式上的完备方法。
第八章真与客观性(truth and objectivity)
(一)非认知主义并非不探究真
【树靶】道德语句不可能为真或为假。(早期非认知主义观点)
因为早期非认知主义认为“谋杀是错的”和“该死的,不要谋杀!”具有相同的含义,当我说“该死的”,我们一般不会认为这说了一些真的或假的话。
【打靶】非认知主义之所以需要探究“真”这一问题的原因
1.断言不可能为真或为假违反直觉
(a)一般情况下,我们确实把道德语句描述为真或为假的句子。
(b)上述的断言似乎让道德看起来不太客观,而只像是一种感觉(个人口味问题)。让道德变得“随随便便,怎么都行(anything goes)”
(a)条件句的语义属性能使假言三段论有效,而有效通过由真来定义——只有当推理之前提的真可以确保其结论的真,我们才会说这种推理是有效的。
(b)“不/并非”的语义属性是“P”和“~P”两个句子互相不一致,而“不一致”一词通常是由“真”来定义——当两个句子肯定不能同时为真时,我们就说这两个句子互不一致。
Ps:真值条件语义学理论和非认知主义含义理论之间的差异问题,不必升级为“是否存在道德真理”的争论,相反,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有关“道德真理做了多少事”的内部辩论。
(二)非认知主义探究真的备选方案
1.符合论与紧缩论(correspondence vs deflationism)
①真理符合论(correspondence theories of truth)
【基本观念】语句与世界匹配则为真,反之则为假
一个句子之所以为真是因为它符合了世界之所是(corresponds to how the world is)。也就是说,只有当句子所描绘的世界与世界实际上所是的样子相匹配时,相应的句子才是真的。
【推论】不描绘世界的语句则非真非假
真理符合论的一个推论:不把世界描述成任何特殊样子的句子不可能为真或为假。比如,“该死的”就没有把世界描绘成任何特殊样子。因此,非认知主义认为道德语句并不把世界描绘成某种样子。
例如,艾耶尔认为“你偷那钱”和“你偷那钱,这是错的”所描绘的世界是一样,因此有没有道德语词,描绘的世界都一样,因此“偷钱是错的”不可能为真或为假。
②真理紧缩论(deflationism theories of truth)
【基本观念】“真”表示同意;“假”表示不同意/分歧
真理紧缩论所共享的基本观念:「真」这个词被用来表示同意某个说法(agree with),而「假」这个词被用表示不同意某个说法或与之相分歧(disagree with)
紧缩论认为「真」和「假」这些词,能够使我们更简便地对别人得到观点做出回应。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这些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而不必重复我们同意或不同意的是什么。
2.非认知主义与真理紧缩论的结合
综上所述,当非认知主义与符合论结合,会得出结论:道德语句不能为真或为假。而当非认知主义与紧缩论结合时,会得出结论:道德语句可以为真或为假。因此,只有非认知主义与真理紧缩论相结合可以使得非认知主义能够探究“真”。
(三)如何处理适真性问题
1.紧缩论的适真性问题(truth-aptness)
紧缩论需要提供一种说法以说明,在何种情况下「说出语句“P”」就意味着「语句“P”为真」。也就是说,如何给出一种说明,以确定哪些句子是适真的。例如,在何种情况下,当我们说出“偷钱是错的”就意味着此句话就为真。【紧缩论】
非认知主义与紧缩论的结合,除了要提供一种适真性说明外,还需要说明如何同时保证道德语句是适真的,而与之同语义学的语句不是适真的。也就是说,要说明为什么“偷钱是错的”是适真的,但与之具有相同含义的“呸,偷钱!”就不是适真的。【非认知主义】
2.提供适真性说明的一种方案
【树靶】认为适真性只是一种语法属性,而在语义中全无根基
适真和不适真句子的区分,不是一种语义上的区分。相反,只是一种句法上的区分(syntactic)。检验句子“P”是否适真,我们只需要看“P是真的”这句话是不是合乎语法。
因此,我们就可以同时一边认为「“偷钱是错的”与“呸,偷钱!”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另一边又认为「前者为真,而后者不为真」(因为后者的表达不合乎语法所以为假。)
也就是说,我们能够把一个非适真的句子变成一个适真的句子。为此,所需要做的只有改变它的语法。
【打靶】德雷尔搭话主义(accostivism)
德雷尔Dreier(1996):引入一个新谓词“hiyo”来进行检验。“Bob is hiyo”和“Hey,Bod”用法完全相同,都是用来跟Bob搭话。通过我们是否愿意和鲍勃进行搭话,来判断“bob is hiyo”的真假。这被称为搭话主义(accostivism)。
德雷尔认为仅仅依据适真性的句法准则,我们很容易就把句子说成是为真或为假,因此诉诸语法属性的准则很容易就会生成依推定而具有含义的复杂句,但其实根本毫无含义/意义。这迫使非认知主义重回语义基础来解释“偷钱是错的”和“呸,偷钱!”之间的区别。
【救靶】吉伯特从「同意与分歧/不同意」对适真性解释
吉伯特的想法与紧缩论紧密相连。他的想法是,有些句子所表达的心理状态不可能被同意或被不同意,这样的句子就不是适真的。
“偷钱是错的”所表达的心理状态可能被同意或不同意,而依我们对紧缩论的刻画,真和假恰恰就是被用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而表达主义“呸,偷钱!”和“偷钱是错的”有着完全一样的含义。
(四)表达主义紧缩论
(1)基本观念——互可替换原则(intersubstitutability)
表达主义紧缩论的基本观念是:当我们同意语句P,表示语句P为真;当我们不同意P或与P有分歧,表示语句P为假。
因此,吉伯特的“分歧类”是解释表达主义紧缩论的最好工具,其核心想法是互可替换原则,即如果“P是真的”和“P”可以相互替换,意味着两个语句具有相同的分歧类。
(2)论证思路——先验转向(transcendental turn)
先验论证的适用:
1.道德问题有真答案
为满足理性要求,“偷钱不是错的,且偷钱并非不是错的”在理性不一致,
→推论:也就是说「偷钱是错的,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在理性上不一致“
→结论:那么这就是认为“偷钱是错的”非真即假。
这里的先验转向就是说,我们最好不要否认在理性上无可否认的事情。
简言之,论证思路是:先是在给出理由下,我们不得不认为P;继而断言P。这是一种先验论证,因为表达主义并未在任何一处直接证明P。而是间接论证:即然P是不可否认的,那我们还是接受它为好,
2.假言三段论可保全真值的(truth-preserving)
同理可适用于假言三段论,即然假言三段论的前提为真,而结论不为真的想法在理性上是不一致的。那么我们就别这样想,而是接受「如果一个假言三段论的前提为真,其结论也为真」。也就是说,假言三段论是可保全真值的(truth-preserving)
这不同于真值条件语义学的说明,是基于“如果...那么..”的真值表,来解释有效性。然后再诉诸假言三段论的可保全真值,来解释为什么该论证具有不一致属性。表达主义反其道而行之,先解释假言三段的不一致属性,然后利用这点展开一个先验论证,得出“假言三段论可保全真值”的结论。【表达主义语义学与真值条件语义学的区别】
3.道德属性附随与非道德属性(supervenes on)
表达主义的论证是先验转向,这类论证并不特别阐明结论为什么是真的,而是说明为什么唯一的理性之途是接受其结论。先验方法是表达主义一种广为使用的工具,被用来完成许多不同的目标。例如,吉伯特在2003年用这种论证风格来说明,道德属性附随于非道德属性。
好和坏之间在道德上的区别,如何是不完全相同的,肯定要在其他方面有所区别(非道德方面)因此,事物在道德方面的状态取决于它们在非道德方面的状态。
(五)小结:表达主义与客观性
1.与真理紧缩论的集合:增加客观性
【打靶】怎么都行的表达主义
对非认知主义理论的普遍忧虑是:依照非认知主义,似乎事涉道德思考时“怎么都行”,既然道德思考不对世界负责,那么道德判断归根结底与对口味的判断相似
【救靶】表达主义与真理紧缩论的结合
但是,关于“真”的表达主义说明或多或少减弱了这种忧虑,因为它允许道德问题是有正确的答案的。不管偷窃是不是错的,至少有一个答案为假,而根本就不是“怎么都行”。
因此,这减弱了“依表达主义,怎么都行(given expressivism anything goes)”这种忧虑的力度。
2.表达主义的客观性——普通描述性信念
【打靶】表达主义使道德问题取决于我们的态度
表达主义的反驳者,仍认为根据表达主义,对与错取决于我们的态度,而这使道德成了不那么客观的东西,同时让我们在“道德”的内容上有了过多的控制权。
【救靶】这种反驳是对表达主义的误解
(a)非道德语句表达普通描述性信念
表达主义根据道德语句所表达的类欲望状态来解释道德语句的含义,但他们同样也根据非道德语句所表达的普通描述性信念来解释非道德语句的含义。因此,是非对错并不“矩形”和“铝”更多地取决于我们的态度。
正是这一点在重要的意义上促使表达主义者从言说者主观主义的废墟中腾升而出。
(b)道德语句与非道德语句之间的联系
表达主义通过声称「“偷窃是错的”这句话与对偷窃的不赞同之间」具有和「“草是绿的”这句话和“草是绿的”这个普通描述性信念之间具有相同的关系」
表达主义确保了如下事实:“过错”取决于我们态度的方式,不可能比“绿色”取决于我们态度的方式更加难以接受。
【打靶】表达主义似乎不能把“怎么都行”的忧虑完全清扫出去。
(a)从表达主义的语义理论出发。“认为偷窃是错的”和“认为偷窃不是错的”之间并无区别。
(b)草是绿的和不是绿的之间的不对称,是由世界带来的影响;而偷钱是错的,不会产生这种不对称
【救靶】先验论证
【打靶】先验论证的有限性
第九章 认识论:愿望式思维
(epistemology:wishful thinking)
弗雷格-吉奇问题是非认知主义面临的核心挑战,除此之外非认知中足矣在认识论领域也面临问题。本章集中讨论席安·多尔(Cian Dorr)在2002年提出的愿望式思维问题(the wishful thinking problem)
1.愿望式思维问题
愿望式思维是指:如果仅基于个人欲望中希望事物所是的样子,而形成关于世界样貌的信念,那么这种做法是非理性的。愿望式思维问题只关心一个人实际上最终接受某结论的合理性。
不关心逻辑或有效性问题,而是认识论问题(即关心对知识的证成)
然而表达主义认为,但我们基于欲望形成关于世界样貌的信念时,这种做法是理性的。因为按照适用于所有假言三段论的推理许可属性,接受论证前提的人在理性上不得不承诺继而接受其结论。
P1:如果说谎是错的,那么说谎者的灵魂将在来世收到惩罚;P2:说谎是错的;C:说谎者的灵魂将在来世受到惩罚。
两难困境:1.接受结论在直觉上是合理的,表达主义认为是不合理的。2.即便表达主义认为接受结论的做法是合理的,这也有可能只是一种愿望式思维。
2.应对愿望式思维问题的备选方案
解决愿望式思维问题,就需要论证:接受结论不只是一种愿望式思维
有一些回应思路:
(a)Enoch2003的看法
小王接受P2时的唯一变化就是他最终有了某种类欲望状态,正是小王拥有这种态度这个事实本身就是小王最终推出C的普通描述性证据。
(b)伦曼2003的看法
支持P2的证据也是支持C的证据,如果这些证据是普通描述性证据,这就可以确保小王对C的接受不是愿望式思维。——詹姆斯·伦曼(James Lenman2003)回应多尔
这两种应对方案都存在问题,详见文本
第十章 混合型计策(the hybrid gambit)
一、乐观态度的依凭
1.论证思路
「为乐观态度提供凭据的论证」(arguments for license for optimism)是指即使非认知主义者尚未能发展出一种解决他们所面临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也肯定存在。【概述】
这种论证思路不是直接表明如何解决相关问题,而是试图通过展示一些无可争议的现象,它们的表现与非认知主义眼中道德思想和道德语言的表现非常相像,但是它们却能以某种方式克服非认知主义面临的那些问题。【论证思路】
例如,黑尔就是通过表明存在复杂祈使句及其逻辑关系,来认为一定存在某种方式使非认知主义者能对复杂剧的含义和逻辑关系做出说明。【例证:黑尔祈使句】
2.以轻蔑语或侮辱语为模型(pejoratives or slur terms)
以轻蔑语或侮辱语作为模型来研究道德语词的含义可能所是的样子,这是为乐观态度提供凭据的论证之一
以“***”代指某种族侮辱语,以R代指该种族。
“阿尔的母亲是个***”
“如果阿尔的母亲是个***,那么阿尔是个***”
“阿尔是个***”
其中,混合型理论(hybrid theories)就是以轻蔑语或侮辱语为模型而建构的非认知主义理论,是纯粹非认知主义之外的另一种选择。
二、混合型理论的优势
1.概述
混合型理论的含义包含两部分:普通描述性内容+多出来的东西(something extra)。前者与「普通非道德语句」所有的内容同类,后者为「道德语句」所特有。
2.混合表达主义与纯粹表达主义的区别
本文聚焦于某种表达主义的混合理论,这与纯粹表达主义的异同是:【相同】:语句的含义都是由其所表达的心理状态给出
【不同】:纯粹表达主义认为一个语句只表达一种心理态度,混合表达主义认为语句表达的不止一种心理态度,而且其中一种心灵状态总是某种普通描述性信念。
3.比纯粹表达主义的优势
(a)不会引发分歧问题
只需要诉诸普通描述性信念的分歧属性就可以避免非认知主义所无法处理的分歧问题。
一个在接受“***”语句时,必定会对此句话的描述性内容有着普通描述性信念。当人们持有内容不一致的普通描述性信念时,是可以解释二者的分歧。
Ps:无论「多出来的东西」是什么,仅凭「普通描述性内容」就可以解释分歧问题。
(b)可以说明有效论证的不一致属性
这种思路,和包含普通描述性语词的语句的有效论证之所以具有不一致属性的原因一摸一样。
(c)不会产生愿望式思维问题
仅凭道德语词具有描述性内容,那么接受前提这件事就不仅仅是持有某种类欲望状态。
(d)可以说明有效论证的推理许可属性
如果有效论证具有不一致属性,那么一个人接受其前提又否认其结论的做法是不一致的。而理性的压力又会使一个人接受前提,就不得不接受其结论,这是推理许可属性。
问题是:如果语句表达的不止一种态度时,不一致属于自身就不足以确保推理许可属性。
对此问题的回答:普通描述性信念很容易满足推理许可属性,而为保证「类欲望态度」也能满足推理许可属性。混合型理论认为无论***出现在句子的哪个位置上,包含“***”的句子都总是表达完全一样的轻蔑态度。
【与表达主义的差异】
非混合型表达主义理论(布莱克本和吉伯德)——“偷窃是错的”和“说谎是错的”表达的是不同的态度,前者是对此偷窃行为的态度,后者是对说谎行为的态度。这两句话之所以含义不同,就在于他们表达的是不同的心理状态(不同的类欲望态度)。
混合表达主义——这两句话之所以有不同的含义,是因为它们的描述性成分不一样,而二者所表达的类欲望态度却是完全一样的,这种态度不是仅针对偷窃或说谎而言的。
同时。混合表达主义认为所有包含“错的”一词的语句都表达完全相同的类欲望态度)也使弗雷格-吉奇问题显得容易很多。
三、混合型理论的劣势
混合理论虽然可以克服非认知主义所面临的问题,但代价是丧失了非认知主义所具有的优势。
【非认知主义的优势】是:(a)可以避开来自形而上学、认识论、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的核心问题;(b)给动机问题提供合理的的解释。
(一)无法避开核心问题
1.道德形而上学问题
非认知主义通过说“某事物本身无所谓对错”来避开这个问题——称某事情是错的,只是表达对该事物的态度。
混合理论认为:一个人只有是R时才可能是个***,所以某人之为***是有其自身缘由的。按此逻辑。如果说某事情是错的,就应当是自身缘由的。
这面临的问题是:无论这缘由是什么,我们都可以继续往下追问道德形而上学的问题:究竟什么是某事物之为“错的”的缘由?是什么使它是错的?
2.道德认识论问题
如何知道某事物是错的
3.语言哲学问题
我们如何能够谈论事物之为错的样子
4.心灵哲学问题
我们如何思考这些错误的事物?
(二)道德动机问题
1.混合型理论和认知主义的处理方法完全相同
非认知主义的优势是比认知主义更能说明动机问题,而混合型理论说明动机问题则完全依赖于认知理论。
【混合型理论的基本观念】每一个包含“错的”一词的语句都表达完全相同的类欲望状态。
因此,这意味着只有当你此类欲望状态时,你才会接受该道德语句。
以此类推,这意味着对于「何种做法为错、何种条件下的做法为错、错又如何」问题有过想法的人,都会共享着某种类欲望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接受包含“错的”语句都有某种类欲望态度,是一种经验假设(empirical assumption)。那么,一旦我们有了该经验假设,我们就根本不需要再进一步假设“语词「错」表达了该欲望态度”
【认知主义理论】虽然认知主义理论只诉诸普通描述性信念,但是认知主义理论也可以像混合理论一样,假设存在这种被人们所共享的类欲望态度。
基于这个假设:普通认知主义和混合理论都能解释为什么人们的道德判断会激发相应的行动——他们被自己的信念以及「背景性的几乎每个人都有类欲望态度」所激发。
【总结】因此,混合理论和认知主义对道德动机提供了完全相同的解释,起着全部作用的只是那个强经验假设(被所有人共享的类欲望态度)
这就是混合理论所面临的两难困境:虽然越模仿轻蔑语,越能避开非认知主义面临的传统问题;但越这样做越丧失非认知主义的传统优势。
2.混合型理论在道德动机问题的细微优势(相比认知主义)
在说明动机问题,认知主义和混合理论都诉诸所有人共享类欲望态度的经验假设,因此没有谁比谁更高明。但是,混合型理论可以释为什么人们因其道德判断而产生某种行为动机是一种概念真理,这是其比认知主义具有细微优势。
简言之,混合理论认为类欲望状态内在于语句的含义,而认知理论认为类欲望状态只是一种背景性的经验事实。
因此,对于一个人因认为“偷窃是错的”而产生不去行窃的动机这一现象,混合性理论可以声称动机能够由“错的”的一词含义推出,而根据认知主义理论这只是一个经验事实。
丹尼尔·布瓦维尔(Daniel Boisvert)认为这个优势足以令我们偏好混合理论而非认知主旨理论。
3.完善混合型理论动机内在主义的概念真理
为什么说“道德判断激发行为动机”是个概念真理?
混合型理论认为“偷窃是错的”表达的信念+类欲望态度,作者认为这只是一个“大假说(the big hypothesis)”
因为,在轻蔑模型中,如果小王对R人无轻蔑态度,那么***根本就不是我会用的词语。这就无法解释动机内在主义是个概念真理。
【修正】but
但but这个词能符合混合型理论的所愿。「但是」这个词表明一种对立,这种对立可以投射到任何语句之中。
【总结】并不是所有包含道德语词的复杂句都表达类欲望态度,只是有些复杂句才会。在这一点上,道德语词的表现和“但”一词相似。
总结:道德语词在某些方面与轻蔑语相似,在另一方面与但相似。
【参考文献】与本文类似的混合型理论Boisvert (2008). Expressive-Assertivism;
与本文不同的混合型理论Copp(2001)Realist-Expressivism: A Neglected Option for Moral Realism
讨论混合理论的优劣Schroeder (2009).Hybrid Expressivism: virtues and vices.
激发学界对混合理论的兴趣:Ridge(2007a)Ecumenical Expressivism: The Best of Both Worlds
第十一章 前景与应用
一、回顾
1.非认知主义与真值条件含义理论
非认知主义的困境和收益都来自于真值条件含义理论的差异
「真值条件含义理论」通过说明语词所关乎的对象来解释语词的含义
「非认知主义」道德语词所关乎的对象对于理解其含义来说不充分也不必要
好的一面:避开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并解释道德思想与动机之间的联系。
坏的一面:无缘真值条件语义学所取得的成功,比如 在适应组合约束和解释复杂句语义属性方面
2.三种非认知主义理论
(a)艾耶尔、史蒂文森、黑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b)布莱克本和吉伯德的表达主义理论
(c)当代的混合型理论
共享着非认知主义的基本核心观念:道德语词具有和普通非道德语词不同种类的含义。
3.面临的问题
①心灵哲学
心理哲学的问题要求我们解释道德思想的本质
面临三个问题:
(a)多态度问题,非认知主义需要解释道德信念、希望、恐惧、欲望等诸多态度的本质。
(b)多重种类问题:对于上述的每一种态度,至少都存在着两种不同种类的态度(例如,信念有道德信念和普通描述性信念)
(c)同词问题:我们如何能用一个单一的词语“相信”来谈论如此不同的心理状态
②语言哲学
问题:弗雷格-吉奇问题
应对方案:以高阶态度说明为代表的建构性进路存在严重缺陷;推理承诺说明又缺乏解释力
二、新的方向——分枝态度语义学
作者认为表达主义所面临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其道德语词所表达的态度太过简单,存在结构缺失问题。而作者认为道德语词所表达的是一种更复杂的态度,是由一种更普遍的态度和该普遍性态度被赋予的内容所构成(consists in a more general attitude together with a contribution to its content)
作者支持一种分枝态度语义学(bifurcated attitude)的核心思想,展示了语句所表达心理态度所具有的那种结构,正是这种结构是的一种组合语义学成为可能。可以解决安文的否定性难题、多重种类问题和同词问题。
(being for:evaluating the semantic program of expressivism)
三、元伦理学之外的应用
(a)认知模态词问题;(b)围绕“真”的问题;(c)条件句的说明
【总结】无论是最初的非认知主义还是当代的表达主义,驱动它们的根本问题不是弄明白道德语词的有何含义的计划,而是弄明白在一般意义上什么是说明道德语词含义的最佳方式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