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的特定情形。本文详解外籍人员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则。

外籍人员的判定

外籍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按中国税法缴纳个税。

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

外籍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与中国公民享受的扣除项目基本一致,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

特殊项目:外籍人员的住房、语言训练、子女教育等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专项附加扣除外的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

外籍人员的综合所得,按月减除费用5000元,或按年收入减除600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具体按政策规定执行。

申报的时点

外籍人员取得综合所得,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三个避雷

避雷一: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外籍人员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未享受的,可以在汇算时补享受。

避雷二:错误适用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的具体标准按政策规定,不是所有外籍人员都适用。

避雷三:未代扣代缴。支付外籍人员所得的单位,应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