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税
2026年09月·
个税实务·
作者:知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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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取得的收入是个税的常见情形。本文详解兼职收入的个税计算。
兼职的性质判定
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根据兼职的性质判定应税项目:
情形一:在本职单位外,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税。
情形二:在本职单位内,从事兼职岗位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税。
劳务报酬的处理
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预扣预缴。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80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1 - 20%)。
预扣率:20%-40%三档超额累进预扣率。
年度汇算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税额,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的应纳税额可能存在差异。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所得应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三个实务要点
要点一:兼职性质的判定。兼职的性质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不能简单按"兼职"字面理解。
要点二:代扣代缴。支付兼职收入的单位,应代扣代缴个税。
要点三:年度汇算。兼职收入应在年度汇算时合并申报,多退少补。
· 言 有 必 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