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扣除的分摊方式
2026年09月·
个税实务·
作者:知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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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按法定标准定额扣除。本文详解分摊方式与扣除规则。
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扣除的时点
扣除期限: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当月。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摊的方式
非独生子女的分摊方式:
方式一:平均分摊。兄弟姐妹平均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方式二:约定分摊。兄弟姐妹约定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约定分摊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方式三: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要提供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
分摊方式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的主体
扣除主体:本人扣除。可以由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按共同赡养人确定)。
三个常见错误
错误一:分摊方式错误。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方式选其一,不能混合。
错误二:分摊额度错误。兄弟姐妹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错误三:扣除时点错误。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扣除,未满60周岁不能提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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