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城市分档定额扣除。本文详解分档标准与扣除规则。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扣除的时点

扣除期限:合同(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开始当月至租赁期限结束当月。

扣除的主体

扣除主体: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不同的,可以分别扣除。

扣除的前提

前提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在职单位所在地。

不能同时扣除的情形

情形一: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同一时间已经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情形二:配偶已享受住房租金扣除。配偶在同一城市已经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本人不能重复享受。

三个常见错误

错误一:扣除档次错误。扣除档次按主要工作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划分,不能按主观判断。

错误二:扣除主体错误。同一城市的住房租金,夫妻双方只能由一方扣除。

错误三: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同一时间不能同时享受两项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