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33版)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及竞争地位
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xinhuanet”是我国最具公信力和最有影响力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新华网以“传播中国,报道世界”为己任,秉承“权威声音,亲切表达”的理念,以采集、编辑和发布新闻信息资讯为主,按照“做强新闻网、做特社交网、做优移动互联网、追踪物联网、服务信息化”的发展思路,建成覆盖全媒体产品链的综合性传播平台。凭借强大的多媒体信息采集、智能化信息挖掘、知识化信息加工、多渠道信息发布能力,本公司向全球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提供高质量、多语种、多媒体的综合新闻信息服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业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
依托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的权威地位和作为世界性通讯社的全球信息网络,新华网拥有权威的内容资源、广泛的用户基础、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主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以下竞争优势:
1、强大的股东背景和独特的资源优势
“新华网xinhuanet”是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排头兵,也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中文新闻网站之一。根据新华社对新华网的授权,新华网可以第一时间使用、编辑和播发新华社的稿件,新华网日均发稿量20,000条左右,具有领先的新闻信息资源优势。
新华社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31个国内分社,在境外设有180个分支机构,拥有约6,800名新闻信息记者,组成了覆盖全球范围最广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新华网是新华社全球全媒体新闻信息的主要发布平台,受权使用新华社新闻信息资源并向商业网站销售。新华网是海内外互联网用户了解中国、认识中国以及认识世界、观察世界的重要窗口。
2、权威性、及时性、原创性、创新性和多语种及全媒体的内容优势
权威性方面,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国内外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热点焦点等,都在“新华网xinhuanet”上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新华网xinhuanet”已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界人士和各类互联网用户获取新闻资讯的重要渠道。迄今为止,接受新华网访谈的各级政府官员、企事业单位机构负责人、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典型人物和外国政要累计超过6,610人次;新华网自2001年起按照中央授权对历次“两会”、党代会以及政治局常委见面会、总理记者招待会、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博鳌论坛、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国内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活动和国际重大活动进行现场直播。温家宝在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连续三年来到新华网及其承建的中国政府网与海内外互联网用户在线交流。2009年新华网在国内独家网络直播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青年对话,2013年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2014年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做客新华网并与中国互联网用户在线交流、2015年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接受新华网独家访谈,2016年上半年,新华网独家专访了卢森堡副首相施耐德、尼泊尔总理奥利、以色列议会议长埃德尔斯坦、加拿大前副总理希拉·科普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中国事务个人特使白良。彰显了新华网的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强化了新华网在国内外互联网用户心目中的权威地位。
及时性方面,“新华网xinhuanet”在全球范围许多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是国内首发网站。在伊拉克战争爆发、汶川地震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中,新华网都在全球率先播报,第一时间向全球互联网用户传递权威、准确的信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的报道中,第一张照片由新华网发出;在每年的总理记者招待会报道中,新华网新闻发布与现场同步,是海内外所有媒体的重要信息源。
创新性方面,新华网积极探索新媒体技术的传媒应用,紧密追踪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优化数据新闻、动新闻等新闻报道形态,探索机器人新闻、传感器新闻等创新应用。2014年,新华网率先创建了基于生物传感技术的用户体验实验室,用于广告效果、在线教育和掌媒传播效果监测;2015年,新华网融媒体未来研究院成立了国内首个人工智能传媒实验室,并展开对业务协同产品的开发,以探索新闻内容的全媒体化和移动化的呈现,为海内外受众群体提供更多权威、独家的“高附加值”全媒体资讯产品。2015年6月,新华网在国内媒体中率先成立首个全国性新闻无人机编队,参加了天津滨海爆炸事故的核心区航拍任务,显示出较高的报道水平;2015年12月,新华网融媒体未来研究院推出国内第一代生物传感智能机器人(软件系统)“Star”(思达),在业界引起轰动。
多语种方面,“新华网xinhuanet”每天以中文(简、繁体)、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德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韩文、葡萄牙语10个语种和藏、维、蒙三个少数民族语言,24小时不间断发布新闻信息,是世界各国人民了解中国发展情况以及中国观点立场的重要平台。
全媒体方面,新华网使用文字、图片、图表、Flash动画、音视频、论坛、博客、微博、手机短信、WAP、客户端、手机报、聚合新闻(RSS)等多媒体报道形式,通过PC、智能终端、户外屏媒等多终端展示平台,正实现从多媒体向全媒体的加速转型。全媒体知识化加工平台与内容管理平台实现集成和融合,可视化H5技术及全景摄影技术在全网普及推广,基于媒体融合理念的全媒体播放器成功上线,技术驱动报道创新和经营拓展效果明显。
3、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优势和传播优势
新华网秉承新华社80多年的品牌优势,坚持新闻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和贴近性,形成了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为党和政府最为重视、广大互联网用户最为信赖的权威网站之一。
新华网凭借其权威性和影响力,还举办了一系列高端品牌活动,在各行业领域享有广泛声誉。由新华网联合其他媒体组织的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已经成为互联网媒体和企业社会责任双重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此外,新华网还先后主办或承办了“中国网事感动网络年度人物评选”、“城市网络形象排行榜”、“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中国能源高层对话”等大型品牌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4、高质量的互联网用户受众优势
由于“新华网xinhuanet”权威、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和高端的媒体定位,大量高端互联网用户成为新华网长期忠实的受众,用户特点突出表现为社会影响力大、消费能力强、分布范围广。新华网吸引了包括政府官员、企业管理人员、媒体从业者等广泛的影响力人群,其中政府官员和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占比约四成,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到七成,远高于同行业水平。新华网用户覆盖全部互联网人群,年龄、职业构成更为合理。得益于合理的用户结构,新华网在新闻信息传播、社会影响力、商业价值、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巨大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的成长。
5、丰富高端的客户资源优势
凭借高端品牌效应,新华网已同36家世界500强企业建立广告业务合作关系,并且与6家4A级广告代理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数据智能分析产品已拥有一批党政机关、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高端客户资源。在网站建设与技术服务方面,中组部、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都成为新华网政府网站建设、新媒体平台的重要用户。由于新华网拥有国内领先的内容采集发布水平、专业化的新闻信息审核把关能力和一流的技术运维平台,使新华网承建的政府网站在各类政府网站评比中均位居前列。良好的运营成果稳定了现有的客户资源,也吸引了更多的高端客户,既为本公司带来了稳定的经营收入和高端的品牌形象,也为新华网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经验丰富的核心人才优势
新华网拥有一支团结稳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善于创新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10年以上的媒体运营经验。在国内外重大事件报道和重要经营合作中,能够积极有效组织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报道和经营效果,多次在重大报道中获得中央领导高度评价和“中国新闻奖”等全国性重要奖项。
新华网同时拥有一支经历多次重大报道、有丰富报道经验的全媒体采编团队。公司大部分采编人员参与过全国“两会”、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十八次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报道,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具有全媒体新闻信息加工、快速组织新闻专题及大型集成交互专题、制作数据新闻、撰写原创报道和评论、全方位开展现场直播、全媒体覆盖进行重大新闻报道的能力。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成新率=当期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当期期末资产账面原值×100%。
2、租赁房产情况
(1)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97号南楼
(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4层、5层、6层、7层、8层、15A
(3)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6号求是大厦1301-1302房间
(4)广州市新港东路2-4号4层
(5)南京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18号05栋14楼
(6)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1号怡心楼一层及二层部分房屋
(7)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胡同428号2楼
(8)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的办公楼“同方大厦”方座609室(地上第6层609室)
(9)西宁市高新路14号
(10)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南亚星河苑C2幢2层2-78室
(11)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标准房2#B厂房四层部分
(12)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金开协信中心3栋14-1
(13)济南市无影山美林大厦西座601室
(14)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188号17栋1单元27层2704
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也未约定以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署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完毕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影响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
(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2、商标
另外,公司有23项商标正在申请,并已获得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受理申请书。
3、域名
4、经营资质或许可证
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正在办理变更。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专利技术
7、非专利技术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从事业务
(1)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业务
新华网经营的“新华网xinhuanet”为“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除外)”,本公司基于“新华网xinhuanet”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及产品请参见本摘要之“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本公司业务概览”。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实际从事的业务范围
新华社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新华社在全国除台湾省以外的各省区市均设有分社,在台湾省派有驻点记者,在一些重点大中城市设有支社或记者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有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180个分支机构。新华社向世界各类用户提供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和经济信息产品,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20多种报刊。
(3)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各网站的基本情况
注3:《现代金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现代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所持B2-20100378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于2015年10月过期,根据《现代金报》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其将不再续期上述证照且不再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拥有的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①经济信息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新华社下属中经社、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社分别从事经济信息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其所经营的是专业经济类信息产品,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盈利模式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主要情况如下:
A、中经社
“新华财经”(PC终端、视频终端、《金融世界》杂志和中国金融信息网),是以终端形式为经济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内外债券、外汇、股票、黄金、期货和产权交易提供交易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交易中的订单递交和风险管理,交易后的清算结算和信息反馈,是将实时资讯、行情报价、历史数据、研究工具、分析模型和在线交易融为一体的金融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其中,PC终端为“新华财经”核心产品。
“中国金融信息网”,系新华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中国金融信息网”的官方网站,定位为国家金融信息网。依托新华社和新华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用户免费提供全球财经信息、独家新华分析师观点、原创财经视频和国内外财经数据。
“新华财经”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盈利模式是以出售“新华财经”PC终端并通过向客户提供付费金融数据服务获取持续收入。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盈利模式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B、中国证券报
因此,中国证券报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C、上海证券报社
上海证券报社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②搜索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③区域生活服务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④其他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A、新华多媒体
B、新媒文化
注2:上表中主办或主管单位列示为新华社主要下属单位。
注3:《现代金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现代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所持B2-20100378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于2015年10月过期,根据《现代金报》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其将不再续期上述证照且不再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1、确定“新华网xinhuanet”为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除外),新华网基于和依托“新华网xinhuanet”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增值业务,形成以“新华网xinhuanet”为核心和基础的盈利模式,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链。
2、基于新华社业务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差异性的说明,新华社及下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华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也没有投资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企业)或项目。新华社下属机构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新华网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从事该业务的其他机构。
3、新华社及下属机构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新华网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则新华社将尽力协调相关机构将该商业机会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新华网。新华社将促使下属机构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可能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4、新华社及下属机构如与新华网开展交易或共同投资、联营等合作,均会以一般商业性原则及市场公平的条款和价格进行。
5、如因新华社未履行本承诺函的承诺而造成新华网损失的,将补偿新华网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6、以上承诺于新华社作为新华网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011年以前,发行人总网和下属地方频道处于分开运作状态,由新华社国内分社负责地方频道的具体运营和内容更新,发行人仅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域名。
根据国信办2011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1]1号)要求,“网站总站对设立的地方频道新闻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及经营行为承担管理职责”,“发布的新闻稿件由网站总站负责终审”,“由总站统一管理运营”,发行人自2011年起设立各地分公司运营地方频道。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发行人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新华社印发了《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文﹝2014﹞厅字19号),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一系列的运营备忘录,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
2014年底,中宣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要求“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根据该文件,新华网一体化运营的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应由新华社地方分社统一管理。
基于符合宣传导向规范性和保证业务完整性、独立性的要求,以及业务开展的正常要求,报告期内,新华网与新华社签署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采编、加工、发布、销售体系,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①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说明:
A、采购新闻信息资源
报告期内,新华网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向部分新华社分社采购新闻信息资源,按照协议价格向部分新华社分社支付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用。
B、房屋租赁
C、新华网各分公司免费租赁新华社分社房产
a、无偿租赁关联房产的主要原因
2011年以前,发行人总网和下属地方频道处于分开运作状态,由新华社国内分社负责地方频道的具体运营和内容更新,发行人仅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域名。
根据国信办2011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1]1号)要求,“网站总站对设立的地方频道新闻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及经营行为承担管理职责”,“发布的新闻稿件由网站总站负责终审”,“由总站统一管理运营”,发行人自2011年起设立各地分公司运营地方频道。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发行人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新华社印发了《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文﹝2014﹞厅字19号),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一系列的运营备忘录,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
b、无偿租赁房产协议的公允性说明
2014年底,中宣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要求“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根据该文件,新华网一体化运营的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应由新华社地方分社统一管理。
c、无偿租赁房产协议的持续性说明
上述房产租赁到期后,发行人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就近租赁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房产用于办公经营。上述房产租赁及搬迁不会影响发行人稳定和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D、服务器托管
a、新华网服务器托管在新华社的原因
历史上,新华网的服务器一直在新华社托管存放,由于新华网属于国家重点新闻媒体网站,网站的安全运行与重大报道密切相关。如果由于服务器搬迁导致新华网网站出现暂停、滞后或运行不畅,将造成重大报道事故,所以新华网暂时将服务器存放于新华社。
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的《设备托管协议》,发行人将现有设备免费存放于新华社机房,新华社提供现有设备托管环境的维护和管理服务,且不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无偿服务器托管的公允性说明
目前新华社托管的全部服务器共租用两类互联网专线,分别为联通专线和电信专线,两类专线价格相近。其中,租用的联通专线包括1,000M、100M、50M专线各一条。根据新华网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署的《互联网专线租用协议》及《互联网专线租用补充协议》,新华网缴纳共享的联通专线的租用费用,1,00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43.40万元/月,10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15.00万元/月,5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3.00万元/月,共计736.80万元/年;新华网存放在新华社的机柜数量为104组,每组托管服务费用的市场价格约为7万元/年,共计728万元/年。
新华网存放在新华社的服务器数量少于新华社服务器总数量的二分之一。参考市场价格,由于新华网缴纳带宽费用与发行人的带宽费用及在市场上采购同等规格、同等数量的机房托管服务费用金额近似(包含了机柜租赁费、电费、带宽费用等全部托管所需的必要支出),新华网缴纳的专项租赁费用包含了服务器托管的费用,新华社不再向新华网另行收取机房托管服务费,确保了双方交易的公允性,且新华网的相关成本费用已入账。
c、无偿服务器托管协议的持续性说明
由于发行人在新华社无偿托管服务器所支付的带宽费用与实际发行人在市场上采购同等规格、同等数量的机房托管服务价格近似,所以,在过渡期后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器托管协议所需支付的单组成本基本保持不变,在使用同等数量机柜的情况下,支付的托管费用不会有较大变化,发行人盈利能力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a、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原因
报告期内,新华网与新华社签署《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协议》,新华社授权新华网无偿使用新华社享有合法版权的新闻信息资源。新华社的稿件分为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国发放的统一稿件,简称“通稿”,以及除通稿之外的其他财经、体育、娱乐、社会新闻等。由于新华网使用新华社的稿件主要为“通稿”,所以双方签署了无偿新闻信息资源使用协议。
b、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公允性说明
新华社“通稿”是新华社信息最重要的部分,与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宣传报道安全稳定息息相关,所以通稿供稿业务不宜参与市场化运营,不得进行收费。因此,新华网也未就主要使用新华社“通稿”信息支付相关费用,该项交易符合新华社通稿使用原则,是公允的。
c、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可持续性说明
就发行人使用新华社“通稿”而言,由于通稿与国家宣传报道息息相关,不宜参与市场化运营。“通稿”由新华社采访到新闻后进行撰写,再以一种统一的稿件方式发给全国所有需要稿件的媒体进行刊登。由于“通稿”的这一特殊性质,发行人无偿使用新华社“通稿”具有可持续性。
就发行人使用新华社“一般稿件”而言,自2016年开始,新华网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增加向新华社采购专线供稿的业务量,具体价格与新华社向非关联第三方供稿的定价原则相同。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的《2016-2018年度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协议》,2016-2018年,发行人有偿使用新华社拥有合法版权的新闻信息资源,新闻信息资源许可使用费为每年2,200.00万元。考虑到新华网持续发展势头良好,该专线供稿成本增加系由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内生需求所致,不会对新华网整体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2014年度较2013年度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收入增长0.87%,金额变动不大;2015年度较2014年度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收入增长23.48%,金额增加1,38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有所增加,增加金额为1,284.45万元。2016年1-6月,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收入金额为1,899.74万元。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说明:
A、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络供稿服务
a、网络供稿业务的基本情况
网络供稿业务是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有别于其他媒体的重要方面,其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闻通稿,与新华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保证意识形态宣传领域的稳定息息相关。发行人的自编、自采稿件委托新华社统一对外销售。
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网络供稿业务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网络供稿业务协议》主要约定新华社对外经营网络供稿业务,对外签署和履行相关供稿合同;新华网以独家许可的方式许可新华社使用新华网原创作品(新华网稿件),对于新华网向新华社提供的自采、自编的各类新闻信息稿件,新华网有权就新华社对外向第三方提供基于新华网稿件的网络供稿业务而取得的收入获取相应的供稿费。
由于新华社供稿业务为其基础业务采编业务的衍生业务,新华网在未来仍将持续为新华社提供供稿业务,该业务模式预计将持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网络供稿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b、网络供稿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根据新华社统一安排,新华社与新华网签署了《网络供稿业务协议》,由新华社统筹经营网络供稿业务,对于新华网向新华社提供的自采、自编的各类新闻信息稿件,新华网有权就新华社对外向第三方提供基于新华网稿件的网络供稿业务而取得的收入获取相应的供稿费。
在报告期内,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络供稿业务定价均按照发行人从事该项业务实际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率为原则确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新华网进行网络供稿业务的相关编辑人员比较稳定、相关成本费用变动不大,因此每年的网络供稿费金额变动不大。该笔收入对发行人收入贡献不超过5%,且占比逐步下降,并非发行人主营业务,亦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
综上,由于网络供稿业务需由新华社统筹经营,新华网不存在向除新华社之外的第三方供稿的情形,且网络供稿业务并非新华网主营业务,也非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在网络供稿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B、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站链接服务
a、网站链接业务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网站链接服务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网站链接服务协议》主要约定发行人为新华社及新华社国内分社指定的相关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网站提供所需的网站/网页链接服务。
由于2016年起新华网网页改版,将上述网页链接条块取消,所以2016年起将不再继续通过新华社及新华社国内分社开展该项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网站链接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b、网站链接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站链接服务定价均按照发行人网络广告的市场化定价原则确认。2013-2015年,该笔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5%,且占比逐步下降,并非发行人主营业务,亦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2016年起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因此,在网站链接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C、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移动增值服务
a、移动增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电信增值业务(手机报供稿)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电信增值业务(手机报供稿)协议》主要约定根据新华社与中国移动或其所属公司就“新闻早晚报”进行手机报供稿的需要,公司于该年度需向新华社提供用于该手机报的新闻稿件,具体包括每天编辑30条成品的时政和财经新闻。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移动增值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b、移动增值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2013-2015年,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就移动增值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2%,且占比逐步下降,2016年起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因此,在移动增值业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D、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重大报道服务
a、重大报道业务的基本情况
新华网作为国家重点新闻媒体网站,担负着承担国家重大报道的任务。公司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2016年度的《专项服务协议》,向新华社提供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典型宣传报道;突发事件报道;其他新华社要求的宣传报道服务)。双方约定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价格,相关成本包括采编成本、固定资产投资成本、CDN服务费和网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