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心法:没有电脑和的年代,自学八门外语的奇人

说到学语言,我们常爱提天赋,讲悟性。仿佛那些学贯中西、通晓数门外语的大师,都是祖师爷赏饭,天生的本事。但细究起来,那学识如山如海,背后的功夫,却往往质朴到近乎笨拙。

陈用仪先生,便是一例。

他通晓至少八门外语,英文是学校启蒙,其他几门外语,偶尔有老师,大多靠自学。读他回忆自己外语学习的文章,时不时能看到这样的话:

「我陆续着手自修一些其他外语」「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想方设法自修俄语、德语、法语」「1951 年我又开始了学意大利文……就在同一年,我又因为好奇而开始学西班牙文」。

那,这几门语言自修,都修到什么程度呢?

拿俄语来说,「我 1947 年开始自修俄文,1948 年才正式有老师教,1950 年就已经译苏联专家的哲学讲稿并得到了张仲实同志的称赞」(注:张仲实是俄语翻译专家)。

自学一年,跟学一年,就能翻译哲学讲稿。可怕啊,——但还不止。

1960 年,毛泽东同格瓦拉会面,陈用仪是两名西语主力翻译之一。事实上,陈用仪任职于中央编译局时,自上世纪 50 年代起,便从事英、俄、德、法、西、葡等数门语言的口译笔译工作。

但是,陈用仪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天才,至少他自己不这么看。

他不像林语堂,年幼便在教会学校念书,英文泡得比中文还久,底子自然是硬朗的。

更不像辜鸿铭,生在南洋多语家庭,自小生活在英语、葡语、闽南话、马来语的环境里面,年长一些,又负笈欧洲十余载,德、法、意等数门欧洲语言,信手拈来。倒是中文,成了他后来才下的苦功。

陈先生不同。

他自己回忆,小学时候学英文,连元音、辅音都分不清爽。发音更是马虎,把那些送气的爆破音,念成了不送气的,自己还浑然不觉。他说:

“ 我父母老家没有一个人懂英语,在学校学不好也就无从补救了。可以说……小学并没有教会我什么英语。我充其量只是学会了字母表,但连字母的发音也是广州腔的!

等他真正开始用心学英语,已是中学了。即便如此,成绩也只是平平,兴趣也谈不上多浓厚。更是压根没想过,外语会成为终生志业。直到一次偶然,因为上课问题答得好,被外文老师表扬,他开始对英文产生兴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读到陈先生这段自述,我心里是有些震动的。

一个初中才算真正起步学英语的人,之后是如何像坐了火箭一般,一门又一门外语地攻克下来,并且都达到了令人望尘莫及的高度?

这背后,是不为人知的辛苦付出?还是巧思?或者,干脆就是纯粹的、绝对的、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天生我材?

带着这份好奇还有疑惑,我陆陆续续查资料、写卡片。资料不多,卡片不少。但看来看去,我发现陈用仪的治学门径、外语方略,落到最终,竟然无比简单,简单到,可以只有四个字:

勤奋,对比。

且听我说。

首先,是的,勤奋。

勤奋,尤其是那种带着热爱的、远远看着听着都能感受到滚烫的勤奋,大概是世间最被低估的天赋。

陈先生的勤奋,便是这种,贯穿始终。

年少练笔,为了把一篇《荆轲传》译成英文,他就显露出这份品性。那年头,在他那个山区小县城,好书难寻,一本好的工具书,更是难上加难。为了买一本合适的字典来翻译《荆轲传》,他能跑遍半个城,你看他说:

“ 幸好,有一天,县城的书店到了一本小小的汉英词典。我们住的地方是在离县城很远的对岸。我听到了消息,象久旱逢甘雨,向母亲要了钱,三步作两步跑过了河上的浮桥,到城里买了回来。这本字典很小,而且照当时通例按汉字部首排列,有些字很不好查找,但它对我已是一件稀世奇珍了。

朋友啊,看看这个「三步作两步」,看看这个「稀世奇珍」,几十年后的今天读来,少年那恨不得飞起的脚步,那如获至宝的笑容,是否都如就在眼前?

这就是陈先生,——有条件,要学,没条件,也要学。

少年如此,壮年如此,老年如此。

又比如,多年后,他夫人身体欠佳,陈先生每日除了繁重的翻译工作,还要操持大量家务。但是,即便是在排队买菜的琐碎时光,他手里也常常捧着一本字典,或是一本外文书,口中念念有词,反复记诵。这份「随时随地」的勤勉,已然融入生活。

再如,他在《外语学习甘苦谈》一文提到,六七十年代,他全家被赶去五七干校,平常的学习工作都中断了。但,那时的他,同外语已是难解难分。夏收割麦、送粪拉车,他都常常偷偷思考外语的一些问题。例如有关主位(theme/topic)与述位(rheme/comment)的问题,他在劳动中就常常以过去翻译对比中的体会为基础,心中思索。他说,反正动体力时,脑子是闲着的,何必浪费呢?

肃然起敬。

时代的巨浪,繁重的农活,动荡的社会,不定的未来,竟然都没有消减他的勤奋一丝一毫。这份韧性,这份执着,怕是早已超越了环境的束缚,外界的波澜吧。

王鼎钧在《文学种子》一书曾写他与一位画家对话,说那些年学校关闭了,图书烧掉了,老师接受改造,学生到边疆垦荒,在那样的环境下,坚持学习是何其艰难,他问画家,在那样的年代,是如何画画的。画家答:只要上头有天,下头有地,我就能画。

陈先生不就正是如此吗?

其实,回望陈先生他们那个年代学人,星汉灿烂,天才辈出,但哪个不是惊人的勤奋呢?

辜鸿铭学德语,研读歌德的《浮士德》,文义都不怎么了解,仍能遵从长辈教诲,「先熟读、后理解」,硬是花了半年多时间,将大部分内容都先背了下来。

吴兴华当年在燕京大学念英国文学,同学个个都「嗜诗如命」,「玩命念英国文学,恨不得要赛过英国人」。

钱钟书也一样。据张治《文思珠玉》一书统计,钱钟书 1936 年《饱蠹楼读书记》,短短一个多月,便积累了满满二百余页抄书与心得。他一生《外文笔记》规模之宏大,更是令人惊叹。这些笔记曾用铁箱、木箱、纸箱乃至麻袋装存,仅商务印书馆影印出版的《钱钟书手稿集·外文笔记》,就多达 48 册。

每次读到这些,也都想起陈先生。

「勤奋」之外,还有另外两字:对比。

具体来说,是要多拿外语和母语对比,——这一点,最叫人觉得不一样,尤其在今天。

现在,好多流行方法,都把母语看成干扰,恨不得一上来就关到小黑屋,眼不见,心不烦。提倡直接法、沉浸式学习、全外语环境,都是这个思路。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纯正的外语思维。

陈先生偏不。

他疾呼:成年人学外语,离不开母语!不仅离不开,还得主动去用,充分对比。

他的道理很简单:咱们成年人,不是三岁小孩。我们脑子里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中文系统,用它思考,用它说话,几十年了,根深蒂固。这套系统,就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基础。学外语,认识一个新东西,怎么可能完全抛开这个基础,另起炉灶呢?

所以他有一个论断:成年人学外语,其实是学如何沟通外语和本族语。

也就是说,要设法把汉语和外语挂上钩,从而把我们本能的汉语思维,换成英语表达出来。同时,又要把一些外语所独有的表达和思维,跟汉语思维连接起来,使之能被我们理解。

他认为,学外语的过程,其实就是外语和中文在脑子里不断打架。两种语言的规则、习惯,时时刻刻在碰撞、在比较。这是自然现象,躲不开的。你硬要装作看不见,不让它们接触,结果呢?它们就在你脑子里「地下活动」,暗地里较劲。

比如,中文说「虽然…但是…」,要是不注意对比,学英语就容易想当然地说成 although...but...,这就错了。一句话两个连词,会让句子没有主语。

还如,中文说「我要去修表」,要是不对比,容易说成 I'm going to repair my watch,听着也不大常见,人家一般说 I'm going to have my watch repaired。

其中差别,我再解释一下:

I'm going to repair my watch,会被理解为:我(本人)要来修理手表。如果讲话人本人就是修表师傅,或者本就是强调打算自己动手修,那这么说,是合适的。

但是,讲「修表」这话时,大部分情况都是送去店里,找师傅修,那就不能暗示有「亲自动手」的意思。让别人修,就需要明确表示,英文用的正是 have/get something done 的结构。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若不对比,谈何辨析?若不辨析,谈何掌握?

所以,陈先生认为,与其让母语在底下偷偷「捣乱」,不如把它请到明面上来,大大方方地进行「对比」。

怎么比?

找共同点。语言都是人说话的工具,总有相通的地方。比如,都有名词、动词,都有主语、谓语,都有表示时间、地点、原因的说法。这些咱们中文里有的概念,可以拿来帮助理解外语,不用从头学起。这是借力打力。

找不同点。差异越大的地方,越要留神。一对比,外语的特点就凸显出来了。

比如,英语里「他抓住我的胳膊」,相比 He seized my arm,更常用也更自然的说法是 He seized me by the arm。这个 by the arm 的用法,跟中文不一样。

别的类似情况,也常用 by,如:take someone by the hand,lead someone by the nose 等。对比一下,印象就深了。把难点、别扭的地方揪出来,看清楚,有针对地去练,去记。

为什么呢?

汉语说「对不起」,已经是表示拒绝,再往下,不必再转换语气方向,直接说是拒绝什么就行了。

但英、法、德、俄等语言,I’m sorry 只是表示自己对无法满足对方愿望而心中有愧,并不直接表拒绝,再往下要转到拒绝,需要加个 but,更严谨,也更明确。

此外,找不同点时,还要尤其留心那种「看似相同、实则不同」的地方。这一点陆谷孙先生也举过一些精彩的例子,且看两条简单的用词对比:

比如,「黑车」不叫 black taxi 或 black cab。因为,black taxi 对于英语母语者来说,第一反应会是伦敦标志性的黑色出租车,或者是贝尔法斯特的出租车。这些都是正规运营的老牌出租,司机需通过正式考试并持证上岗,加上所开车辆车身多是黑色,特征显然,因此得名。

而汉语所说的「黑车」,指无证、地下或不合法规,可讲 unlicensed taxi 或 informal taxi,前者直接,后者更加中性、温和。

再比如,「代驾」也不是字面的 designated driver。因为,designated 是说我们三个人出去开派对,一个人对另外两个人说,你们尽管喝,我今天滴酒不沾,晚上我会开车把你们俩先送回家。这个人才能叫 designated driver,是指个体群里决定由某人来开车,不是从外面雇一个人来代驾。

外面雇的代驾,可以讲 called a sober driver,或者 used a chauffeur service,甚至更简单一点:hired a driver,如果上下文清晰表明是驾驶自己的车,就这么讲,也无不可。

这样对比一番,便是陈先生所讲的「知己知彼」「沟通本族语和外国语」。

他认为,对比是人认识新事物最基本的方法,是把外语这件新事物弄明白的锐利武器。有人一听对比就害怕,以为是把外语往中文上硬套,破坏了外语的「纯洁性」。陈先生说,这是误解。对比是为了看清异同,不是划等号。

这种敢于正视母语、利用母语、主动进行对比的观点,可以说是陈用仪外语学习法中最核心、也最有别于一些流行理论的基石。

勤奋、对比,四字以外,陈先生还提过一些细节小技巧。

阅读。他强调要读原版的、一手的材料,比如报纸、杂志、经典文学作品。因为这些是活的语言,是人家真正在用的语言,里面有丰富的细节、地道的用法、微妙的文化内涵。他编《英语常用词疑难用法手册》,大量例句便是取自地道原文原著。

词汇。他不是「单词-中文」这样硬背,他更看重一个词到底是怎么「用」的,而且常常是在多门语言的对比中,琢磨细微差别。他在《甘苦谈》里举过一些例子,比如:

西班牙语 largo 是长,葡萄牙语却是宽;英语 library 是图书馆,法语、西语、葡语里对应的词却是书店;英语 family 是家庭,俄语对应的词却是姓氏。

还如,英语 substitute X for Y 是用 X 代替 Y,而西班牙语 sustituir X por Y 却是用 Y 代替 X。

英语只能说 He came yesterday, 不说 *He has come yesterday,但法语口语只能说 Il est venu hier(注:字面上大致类似英文的完成时,但助动词有别),德口语也常说 Er ist gestern gekommen。

还有更多时候,是四五门语言一起对比,此处当有原文截图,效果最佳:

关注疑难用法。陈先生语法论述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疑难用法特别重视,就是那些经常困扰语言学习者的语法和词汇难点,越有疑义,越要辨析,《英语常用词疑难用法手册》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

学习多门外语的注意事项。他说,学几门外语,必须先有一门已经大体上过了关,否则非「天下大乱」。不过,学第二、第三外语,如果善于利用第一外语,就可以只花几分之一的精力。而且学的语种越多,花的精力可以递减,因为在「辨异」之外,还会有许多不同语言之间可以「求同」的地方。

好了,关于陈用仪先生学外语的道与术,我们就聊到这里。

这些门径与方法,听起来不那么时髦,甚至有点笨,需要沉下心神,下足功夫。它可能不适合所有想快速入门、浅尝辄止的人。

但是,如果是想把一门外语学深、学透,想达到专业和自由,陈先生的经验,无疑提供了一种极其宝贵可能,一条或许更为扎实的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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