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涉及法定程序。本文从法定程序、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两个维度展开。

法定程序

程序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后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程序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

程序三:提取任意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程序四:分配股利。向股东分配股利。

分配要点

要点一:公积金使用。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转增资本。

要点二:分配限制。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