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是个税的一种简化征收方式。本文详解核定征收的适用与计算。

核定征收的概念

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方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的适用情形

情形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情形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情形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情形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情形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情形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的方式

方式一:核定应税所得率。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方式二:核定应纳税额。由税务机关按一定方法核定应纳税额。

应税所得率的标准

按行业不同,应税所得率有所差异。一般行业为5%-20%,具体由税务机关确定。

三个实务要点

要点一:核定征收不是"免税"。核定征收只是简化了征收方式,仍应缴纳经营所得个税。

要点二: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转换。纳税人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应主动申请查账征收。

要点三:行业适用性。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不同,适用错误可能导致多缴或少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