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单独计税是综合所得的特殊计税方式。本文详解临界点与避税技巧。

单独计税的政策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奖)可以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临界点的概念

临界点是单独计税时,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金额点。常见的临界点有:

36,000元:适用税率从3%升至10%。

144,000元:适用税率从10%升至20%。

300,000元:适用税率从20%升至25%。

420,000元:适用税率从25%升至30%。

660,000元:适用税率从30%升至35%。

960,000元:适用税率从35%升至45%。

临界点的"陷阱"

陷阱一:多发1元,多缴千元。在临界点附近,年终奖多发1元可能导致税后收入减少千元以上。

举例:年终奖36000元,税率3%,税后34860元;年终奖36001元,税率10%,税后32400.9元。多发1元,税后减少2459.1元。

避税技巧

技巧一:合理分配。将年终奖分配到综合所得,避免临界点陷阱。

技巧二:综合比较。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比较两种方式的税后收入。

三个常见错误

错误一:未比较两种方式。年终奖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应比较两种方式的税后收入。

错误二:临界点未注意。在临界点附近的金额,应特别关注。

错误三:超过临界点未调整。年终奖超过临界点的,可以调整金额或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