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申报的特殊规定
2026年09月·
报税指南·
作者:知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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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是对收购烟叶征收的税种。本文详解烟叶税的特殊规定。
纳税义务人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计税依据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烟叶收购金额。具体计算:
应纳税额 = 烟叶收购金额 × 税率(20%)
烟叶收购金额
烟叶收购金额 = 烟叶收购价款 × (1 + 10%)
其中10%为烟叶税之外的价外补贴。
申报时点
烟叶税按次申报,收购烟叶时即申报缴纳。具体为收购烟叶之日起30日内申报。
申报方式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
三个实务要点
要点一:收购价的确定。烟叶收购价按实际支付金额计算。
要点二:价外补贴的归集。10%的价外补贴包括运费、保管费、整理费等。
要点三:收购凭证的管理。烟叶收购应开具收购凭证,并妥善保管。
三个避雷
避雷一:未按次申报。烟叶税按次申报,未按次申报的,税务上可以核定征收。
避雷二:价外补贴计算错误。价外补贴是按10%计算,不是按实际价外补贴计算。
避雷三:未代扣代缴。受托收购烟叶的单位,应代扣代缴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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