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是对收购烟叶征收的税种。本文详解烟叶税的特殊规定。

纳税义务人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计税依据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烟叶收购金额。具体计算:

应纳税额 = 烟叶收购金额 × 税率(20%)

烟叶收购金额

烟叶收购金额 = 烟叶收购价款 × (1 + 10%)

其中10%为烟叶税之外的价外补贴。

申报时点

烟叶税按次申报,收购烟叶时即申报缴纳。具体为收购烟叶之日起30日内申报。

申报方式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

三个实务要点

要点一:收购价的确定。烟叶收购价按实际支付金额计算。

要点二:价外补贴的归集。10%的价外补贴包括运费、保管费、整理费等。

要点三:收购凭证的管理。烟叶收购应开具收购凭证,并妥善保管。

三个避雷

避雷一:未按次申报。烟叶税按次申报,未按次申报的,税务上可以核定征收。

避雷二:价外补贴计算错误。价外补贴是按10%计算,不是按实际价外补贴计算。

避雷三:未代扣代缴。受托收购烟叶的单位,应代扣代缴烟叶税。